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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暨新修訂《公司法》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及構建市場化經營機制專題培訓班
【課程編號】:MKT057464
深入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暨新修訂《公司法》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及構建市場化經營機制專題培訓班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戰略管理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03月11日 到 2025年03月14日3600元/人
2024年03月26日 到 2024年03月29日3600元/人
【授課城市】:深圳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深入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暨新修訂《公司法》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及構建市場化經營機制專題培訓班相關內訓
【課程關鍵字】:深圳公司法培訓,深圳國企改革培訓,深圳市場化經營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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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背景
2024年是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落地實施關鍵之年。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推進政策落實落地,以實施新一輪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為契機,緊緊圍繞提高國有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增強核心功能,全面落實“兩個一以貫之”,持續健全“三重一大”決策運行和制度體系,加快推進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落地見效,完善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我國國情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把黨的領導深度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推進管理模式變革,優化公司管理效能;加快健全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創造市場價值,結合新一輪改革任務特點,優化改革進度跟蹤和評價體系,以更大力度推動深化提升行動落地實效。
新修訂《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新規進一步完善優化公司組織機構設置及其職權相關規定,促進公司規范運作。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關于深入實施新一輪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決策部署及公司法新規背景下公司治理內核及外延,推動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和市場化經營機制長效化制度化,激發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內生活力動力,我中心舉辦“深入實施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暨新修訂《公司法》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及構建市場化經營機制”專題培訓。
課程特點
(1)務實性:避免空洞的理論、理念和規律的闡述,而是基于企業實踐中的常見問題,并從典型案例入手,深入分析如何解決實際問題,然后從解決實際問題中學習相關技能。
(2)形象性:依據大量的實踐案例進行分析提煉,編制劇本后,進行“電視劇”式的拍攝。課堂上通過形象的、甚至是正反面對照的錄像情景分析,逐步引導受訓人員了解到在不同情形下的解決問題技能和流程,給學員留下非常深刻的、形象的印象。
(3)實效性:技能的提升70%依靠挑戰性的工作任務,20%靠他人指點,10%靠課堂教學。
培訓對象
各級國資委以及政府國企改革辦相關負責人;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董事、監事;戰略發展部、法人治理處、公司辦公室、黨群工作部、人力資源部、工會、財務部、綜合部等相關負責人員;
培訓大綱
第一部分 新一輪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重點任務與國資國企改革形勢分析
1.中央企業經濟工作會議對國企改革總體要求
2.健全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推動國企提升公司治理現代化水平、構建新型經營責任制、健全收入分配機制、完善市場化運營機制,著力打造發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經營機制新、布局結構新的現代新國企
3.完善國企考核評價機制,強化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應用,更好服務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
4.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以市場化方式推進整合重組,提升國有資本配置效率
5.強化國企對重點領域保障、支撐國家戰略安全,突出抓好以更好服務國家戰略為導向的功能性改革
6.“一利五率”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四個專項行動”
7.全面加強國企黨的領導和監管,完善黨領導國企的制度機制,加強國企領導人員隊伍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
第二部分新修訂《公司法》框架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深化公司治理改革
一、新修訂《公司法》對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重要意義
1.進一步推動國企改革深化,落實國企改革重大部署,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2.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創新活力
3.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加強產權保護
4.健全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二、《公司法》新規框架下現代企業治理核心與實踐
(一)新修訂《公司法》股權投融資相關規定亮點解讀
1.進一步完善公司資本制度:注冊資本認繳制度改革及股份有限公司授權資本制的引入
2.規范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董監高責任
3.新增類別股可以“同股不同權”
4.股權/股份轉讓的調整
5.股份回購請求權
(二)《公司法》新規框架下公司治理實踐
1.現代企業制度“四會一層”科學設置和規范化運行。
2.股東會職權調整
3.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與股東的區別
4.突出董事會公司治理地位,加強董事會建設與落實董事會職權
5.關于外部董事與職工董事新規
6.弱化監事會職能,強化審計委員會的作用
7.經理層權責變化及董事會授權經理層
(三)《公司法》新規框架下公司管控實踐
1.現代企業治理中集團型國企子公司董事會決策與集團管控模式緊密相連,如何設計集團與子公司的管控模式和權責界面
2.集團向子企業董事會授權機制,如何規范落實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制度
三、《公司法》新規背景下的黨委決策與公司治理的融合
(一)新公司法特別強調了黨的領導和黨組織的作用
1.黨委的領導作用
2.黨委三重一大事項
3.黨委領導下的四會一層履職
(二)黨的領導與國企的特殊性
1.國企必須按公司法運作
2.國企改革與加強黨的領導之關系
3.雙向進入交叉任職
(三)黨委決策與公司治理結構的關系
1.黨委前置的三項權利
2.黨委會、董事會、經理層的權責清單
3.分層分類動態優化黨委(黨組)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完善現代化國企“三重一大”決策機制
四、《公司法》新規背景下強化控股股東規范和經營管理人員職責
1.國有企業董事任職資格的新表述
2.董監高勤勉盡責的新要求一一案例分析
3.董監高有效履職的新要求
4.董監事履職風險與新規定的規避措施
5.國有企業高管法律責任與風險防范
6.董監高履職案例分析
五、干部管理體系建設
1.國有企業干部選拔任用創新機制運用與注意事項
2.董監高的選擇、任用及相關難點
3.外部董事隊伍建設、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
4.董監高履職與評價考核
第三部分構建市場化經營機制,激發企業發展活力動力
一、國有企業推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實踐中具體操作---推行工資總額預算周期制管理,并對戰略新興產業等實行更加靈活、具有競爭優勢的工資總額決定和增長機制
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和經營業績考核實踐中具體操作
三、“三項制度”實踐中具體操作
---健全常態化崗位評估機制,增強全員績效考核的科學性和精準性
---持續推行管理人員競爭上崗,實現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相關制度在國有企業全覆蓋
---推動國有企業分類細化優化員工市場化退出標準和渠道,完善企業內部人才流動機制,用活各類人才
---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及職業經理人實踐中具體操作,落實國有企業內部各級各類管理人員的經營管理責任
四、優化、用好中長期激勵政策
---結合企業實際,統籌運用各類中長期激勵政策,強化業績考核和激勵水平“雙對標”,實現激勵與約束相統一
第四部分加強黨的領導與黨的建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一、二十大報告與國有企業黨建相關政策要求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黨的建設重要論述
2.國有企業相關黨內法規及重要文件精神解讀
3.國資委關于國有企業黨建最新部署和工作要求
4.新《公司法》對黨建工作的法律要求
二、黨建工作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
1.國有企業戰略定位
2.國企黨建與業務工作的高度融合的基本要求
---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黨建工作進章程;雙向進入、交叉任職;融入決策;融入人事
---企業黨組織內嵌到公司治理結構中:原則與要求
三、加強黨對國有企業領導的重要意義
1.加強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獨特政治優勢
2.為做優做強做大國有企業、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提供政治保障
3.為深化國企改革、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奠定組織基礎
4.為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夯實制度基礎
四、國有企業黨的領導制度面臨的困境和挑戰
1.重業務、輕黨建,黨組織逐級弱化、虛化、邊緣化
2.全面從嚴治黨抓而不實,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結構的矛盾沖突
3.貫徹上級決策部署不堅決,推動創新發展有差距
4.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淡薄,違規違紀行為屢禁不止
5.干部隊伍建設不夠規范,選人用人工作存在偏差
6.重點領域風險管控不到位,依法治企水平亟待加強
五、完善黨對國有企業領導的制度機制
1.健全完善黨在國有企業的組織體系
2.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個環節
3.推動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經營業績考核、領導干部綜合評價同步實施、有效聯動
4.建立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梯度培養機制,完善考核評價體系
5.理順國企黨委領導和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層的關系
6.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建立完善新時代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干事創業的有效機制
7.確立國有企業黨組織決策運行的原則和制度
8.充分發揮黨組織對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作用
專家老師
擬邀請國企改革研究領域管理實操專家授課。結合典型案例和實例分析,組織交流與研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