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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大數據稅收風險監管與“放管服”下跨國公司非貿付匯稅收風險排查及應對
【課程編號】:MKT002202
AI大數據稅收風險監管與“放管服”下跨國公司非貿付匯稅收風險排查及應對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稅務會計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01月22日 到 2025年01月22日3980元/人
2024年08月29日 到 2024年08月29日3980元/人
2024年08月08日 到 2024年08月08日3980元/人
【授課城市】:上海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AI大數據稅收風險監管與“放管服”下跨國公司非貿付匯稅收風險排查及應對相關內訓
【課程關鍵字】:上海稅收風險監管培訓,上海非貿付匯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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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2019年10月,國家稅務總局對非貿付匯的稅收監管措施進行了重大改革,非貿付匯中的稅收優惠待遇享受從“備案”到備查,采取非居民納稅人自行判斷,境內付匯主體作為扣繳義務人據實申報。在新的非貿付匯稅收體系下,境內付匯企業如何有效防范稅務機關開展后續監管的稅收風險,如何正確劃分境內付匯主體和境外非居民納稅人的法律責任是大家近期探討的熱點話題。
同時,雖然“放管服”,但是國家稅務總局在金稅三期下,積極利用第三方數據開展對企業非貿付匯的AI大數據監管。OECD最新的BEPS行動方案落地、CRS情報交換如火如荼,加之中國目前外匯管制越來越近,企業在非貿付匯中涉及的稅務審查越來越嚴。最近我們發現好幾家跨國公司在非貿付匯中涉及到如下問題都稅務機關的嚴查:
1、稅后利潤匯回中的稅務審查
2、咨詢費支付中的PE界定、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檢查
3、特許權使用費與勞務費的劃分以及特許權使用費合理性的反避稅審查
4、特許權使用費、股息、利息涉及受益所有人協定待遇的審查
5、境外支付費用的反避稅審查,全面貫徹BEPS行動方案,對企業支付的涉及內審、人力資源服務、法務、財務集中支持費用、戰略咨詢等母子公司之間分攤費用支付的合理性進行反避稅檢查
6、針對派遣雇員和提供服務的劃分,重點審查企業非貿付匯中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風險
一系列稅收新文件和監管新措施對跨國公司集團間的跨境支付項目、扣除范圍、避稅構架安排都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給跨國公司集團間避稅交易安排提出了新的挑戰。企業應該關注如何管理好非貿付匯中的稅收風險,及時調整企業非貿付匯中的交易安排,合理做好稅收籌劃。
課程大綱
第一部分:概念及程序性規定
問題1:非貿付匯大數據監管的最新趨勢
問題2:“備案”到“備查”,境內付匯企業如何防范付匯環節稅收風險
問題3:常見的非貿匯付形式有哪些
問題4:為何非貿對外付匯有涉稅問題
問題5:對外匯付中究竟涉及哪些稅收法規的規定
問題6:非貿付匯中涉及哪些稅收
問題7:非貿付匯增值稅扣繳地點變化需要關注哪些問題
問題8:哪些對外支付需要備案、哪些對外支付不需要備案
問題9:對外付匯稅務備案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問題10:非居民企業付匯環節自行判定協定待遇享受應關注何種法律責任
問題11、稅企發生爭議,非居民企業和境內單位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效應對稅務機關后續管理
第二部分:涉及稅種的基本概念
問題12:增值稅境內外勞務如何劃分
問題13、企業所得稅境內外所得如何劃分
問題14、新個稅法下非貿付匯中個人所得稅境內外所得如何劃分
第三部分:對外付匯涉及的核心稅收概念
問題15:為什么要有常設機構的概念
問題16:什么是常設機構
問題17:常設機構的特點有哪些
問題18:常設機構的類型有哪些
問題19:如何區分工程型常設機構和勞務型常設機構
問題20:如何計算常設機構中的6個月和183天
問題21:如何把握常設機構判定中的獨立和非獨立代理人
問題22:哪六種情況不構成常設機構
問題23:電子商務模式是否涉及常設機構認定風險
問題24:常設機構中的稅務考量有哪些
問題25:什么是特許權使用費
問題26:如何確定特許權使用費的扣繳稅率
問題27:轉讓專利所有權屬于特許權使用費嗎
問題28:股息所得如何扣繳預提所得稅
問題29:股息所得扣繳預提所得稅如何享受稅收協定待遇
問題30;股權轉讓付匯中應關注哪些稅收問題
問題31:何為實際受益所有人
問題32:如何判定實際受益所有人
問題33:總局最新9號公告受益所有人把握要點的變化在哪
問題34:為什么要區分獨立個人勞務和非獨立個人勞務
問題35:如何區獨立個人勞務和非獨立個人勞務
問題36:為什么有的協定中如非獨立個人勞務條款
第四部分:非貿付匯常見熱點稅收問題
問題37:代墊費用如何支付
問題38:成本分攤如何支付
問題39:成本分攤對外支付包含何種反避稅風險
問題40:境內不動產出租對外支付如何扣稅
問題41:“外保內貸”中向境外支付的擔保費如何扣稅
問題42:向境外融資租賃公司支付融資租賃設備的租金涉及什么稅收問題
問題43:境外母公司派員來華提供服務如何扣稅
問題44:母公司派員來華任職,但存在代墊工資、保險費而發生對外支付如何處理
問題45:母公司派員來華提供服務會構成常設機構嗎
問題46:據說國稅總局專門為外國企業派員來華問題發了19號公告,如何把握這個公告
問題47:外國企業亞太支持中心費用支付中涉及的問題
問題48:避稅地非貿付匯中的稅收風險揭示
問題49:支付設計費會構成特許權使用費嗎
問題50:對外支付信息、資料費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特許權使用費嗎
問題51:委托研發合同支付研發費有何涉稅風險
問題52:究竟有哪些項目不會被稅務機關認定為特許權使用費呢
問題53:“營改增”是否會影響對外支付中境內稅款在雙方的承擔方法
問題54:如何避免對外支付的費用被稅務局認定為管理費而不能稅前扣除和支付
問題55:如何把握跨境集團間費用支付的6大反避稅原則
問題56:境外付匯代墊稅款能否稅前扣除?
問題57:對外支付利息應關注哪些涉稅風險
問題58:預提稅是否只需要在對外支付時才扣繳
問題59:對外付匯中如何進行匯率折算呢
問題60:享受協定待遇時如何提交居民身份證明
趙老師
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學院資深講師,培訓各地稅務局長、稅務稽查科員。擁有近20年稅務機關征收、管理、稅政、稽查、涉外稅收工作經驗。國際特許注冊會計師(ACCA),中國注冊會計師(CICPA),中國注冊稅務師(CTA),南京大學會計學博士,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江蘇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后續教育師資,《中國稅務報》、《中國稅務》特約撰稿人。在《財務與會計》(綜合版、理財版)、《中國稅務》、《涉外稅務》、《中國稅務報》等報刊雜志發表上百篇文章。研究領域包括資本市場稅收問題、重組并購稅制、反避稅、稅收協定及其他涉外稅收問題、中外稅制差異問題、稅會差異問題、企業涉稅風險及內部控制問題、金融稅制問題等。曾經為歐盟商會、稅收機關、世界500強企業開展稅務培訓,授課內容理論和實務并重,實用性強,信息量大,具有前瞻性,受到普遍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