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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環境下“強轉樹”專項行動及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與違法建設認定查處專項治理實務操作專題培訓班
【課程編號】:MKT017286
新環境下“強轉樹”專項行動及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與違法建設認定查處專項治理實務操作專題培訓班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項目管理培訓
【時間安排】:2018年12月21日 到 2018年12月23日2980元/人
2017年12月01日 到 2017年12月03日2980元/人
【授課城市】:杭州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新環境下“強轉樹”專項行動及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與違法建設認定查處專項治理實務操作專題培訓班相關內訓
【課程關鍵字】:杭州行政執法培訓,杭州違法建設治理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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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和住建部《關于印發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五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規〔2016〕142號)等文件精神,認真學習《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方案》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督〔2017〕252號)中關于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建設、將違法建設治理與消除城市安全隱患相結合、與治理環境相結合、與規劃實施管理相結合、全面推行行政執法 “三項制度”等有關要求,名課堂培訓中心決定舉辦“新環境下‘強轉樹’專項行動及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與違法建設認定、查處專項治理實務操作專題培訓班”。
本次培訓旨在為地方政府推進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提供指引,幫助各綜合行政執法局、稽查辦、市容局(委)、規劃執法大隊、城建監察支隊(城管大隊)等相關部門提高城市管理執法和服務水平,維護城市管理秩序,規范城鄉規劃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的實務操作能力,有效清查并處理遏制城鄉違法建設,做到合法、合理、合程序地治理違法建設。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培訓對象:
1.各級政府住建、規劃、城管、綜合執法、稽查、市容、規劃、街道等有關人員;
2.違法建設指揮部、拆(治、禁、兩)違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政府電子政務和城市綜合管理信息化系統工程規劃設計單位及系統集成商等相關技術人員、軟件開發人員、“12319”服務熱線及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以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等。
課程內容:
(一)相關政策解讀
1.《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三年行動方案》解讀
2.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介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主要內容
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解讀
4.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專項治理工作五年行動方案》(建規〔2016〕142 號)解讀
5.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城市建成區違法建設治理工作專項督查的通知》(建辦規函〔2016〕642號)解讀
6.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的通知》(建督〔2017〕252號)解讀
7.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規范》解讀
(二)城鄉規劃執法與違法建設的認定及處理實務操作
1.城鄉規劃行政執法與行政處罰裁量權的運用
2.《城鄉規劃法》設定的法律責任
3.規范城鄉規劃行政裁量權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應遵循原則
4.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違法建筑的處理
5.違法建設的調查、認定和處理的法律依據
6.違法建設處理中的暴力抗法問題應對機制
7.違法建設處理程序及文書制作
8.責令限期拆除屬于行政強制還是屬于行政處罰
9.部分整改如何實施
10.違法建筑強制拆除預案
11.對于違法建設規劃部門如何確認
12.規劃執法權的轉移法律依據
13.土地違法與規劃違法的分工
(三)違法建設治理中行政處罰操作實務
1.城鄉規劃行政處罰程序
2.查處違法建設的協作、協調機制
3.如何界定:“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尚可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拆除”的情形“沒收實物”、“違法收入”、“建設工程造價”
(四)違法建設綜合治理法律程序解析
1.“兩違”的案件受理階段
2.“兩違”的調查取證階段
3.“兩違”的行政強制措施階段
4.“兩違”的行政處罰階段
5.“兩違”的強制執行階段
(五)違法建設治理中行政強制操作實務
1.《城鄉規劃法》關于行政強制的規定
2.《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框架下查封現場、強制拆除的操作
3.行政強制的目的、概念、特征、種類,以及《行政強制法》對規劃執法的新要求(代履行的授權、催告程序的設立、和解制度的建構、強制拆違的程序、申請法院執行的期限與制度等)及實施中的疑難問題解析
4.行政強拆下建設、規劃、國土、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銜接機制
(六)違法建設治理中相關難點問題
1.規范性文件能否作為規劃執法的依據
2.行政處罰決定中如何適用規范性文件
3.《城鄉規劃法》頒布實施后,《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還生效嗎
4.《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責令停止建設”屬于什么性質,是否等同于責令停止生產
5.城鄉規劃法律法規中的“限期改正”有哪些形態
6.《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限期改正”的期限是怎么規定的,是否可訴
7.《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限期改正”與《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是什么關系
8.適用《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限期拆除能否并處罰款
9.城市規劃執法時,對違法建設只罰款不拆除,不給辦手續,但在城市改造拆遷時老百姓不同意拆怎么辦
10.《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建設工程造價”如何確定
11.城鄉規劃部門有權查處城市、鎮規劃區外的違法建設嗎
12.集體土地上的違法建設城鄉規劃部門是否有權查處
13.農民在自己的宅基地內違法建房(未按證和未辦證兩種),限期整改;拆除又不符合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情形,如何管理,能否只進行罰款處理
14.沒收違法收入后,違法建設部分如何處置
15.發現違法建設當場拆除是否違法,完全按執法程序進行,違法建筑已形成,拆除難度更大,如何解決
16.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核實合格后,改變房屋使用性質,應當由哪個部門管理、如何管理
17.探討如何改革體制、完善機制,建立當前形勢下的規劃監察
18.如何做好拆禁兩頭并進
19.常見執法風險及風險規避方法
(七)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1.行政執法的的公示制度要點
2.行政執法全過程的記錄制度要點
3.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制度要點
(八)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操作實務
1.城管執法的特點和主題
2.城管執法相對人的確認和執法的基本原則
3.城管執法案件的管轄
4.城管執法之行政處罰的運用及強制的運用
5.城管執法與行政訴訟的關系
6.城管執法之行政執法文書
7.城管執法的范圍與相應的案例分析
8.城管執法的靈活度與技巧、方法
9.城管執法者的素質要求、人員培訓及考核
10.城管執法風險防控及應對
王老師
王達 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現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政府單位常年聘請的專家顧問
張恩逸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房改資金管理處處長
國家機關事務房改處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