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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人才流動中確定商業秘密保護策略
【課程編號】:MKT017664
如何在人才流動中確定商業秘密保護策略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內部控制培訓
【時間安排】:2017年11月09日 到 2017年11月10日3500元/人
2016年11月17日 到 2016年11月18日3500元/人
【授課城市】:北京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如何在人才流動中確定商業秘密保護策略相關內訓
【其它城市安排】:上海
【課程關鍵字】:北京商業秘密保護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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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背景
可以毫不夸張地說,每個企業都擁有屬于自己的商業秘密。根據相關高院提供的數據及調研報告,因人員流動或利用職務便利等原因導致的商業秘密泄露或侵權案件,占到相關業務庭案件辦理的大半份額;而傳統上的以商業間諜、盜竊等手段侵犯他人商業秘密的案件反而成了非主流。如何在人員流動的背景下保護商業秘密也隨之成為用人單位最為關心的話題之一。
雖然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已經增添了競業限制的有關條款,但在相關商業秘密訴訟中,這些條款卻很難發揮應有的作用。發現難、取證難、計算經濟損失難、立案難、判決難及執行難等,并且可能導致相關商業秘密的二次泄露,這些都是企業最后選擇放棄追究員工泄露商業秘密責任重要因素。
那么,在現在的法律制度下,企業應該如何才能從多個方面采取多種措施,做好事前防范?競業限制與期權掛鉤是否會對員工履行義務更有效果?如何杜絕常見的商業秘密泄露?禁止招攬需要承擔額外補償責任?如何有效開展對競業限制員工的追責活動?
我們很榮幸邀請郝律師、龐律師,結合他多年商業秘密保護和維權的實操經驗,以數個真實案例為依托,生動地與您分享審判當中的趨勢與爭點,并與您分析如何運用法律武器及必要的管理安排,避免商業秘密在人員流動中被侵犯。
課程收益
1.澄清對于商業秘密范圍及載體的認知誤區
2.有效區別保密義務與競業限制義務的機制與應用
3.獲得潛在泄密及侵權案件的防護或調查技巧
4.對于敏感人員的入職及離職管理形成更加可操作的對策
課程大綱:
第一部分:商業秘密保護的重要工具——保密機制與競業限制機制
一、保密義務
(一)保密義務的實質與特征
1.保密義務是否需要額外支付對價?
2.保密義務有期限嗎?
3.常見的保密項目應當涵蓋哪些內容?
4.如何杜絕常見的泄密風險?
5.違反保密義務的法律責任是怎樣的?
(二)違反保密義務的救濟
1.如何通過多久救濟途徑形成“組合拳”來保護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
2.怎樣獲得、固定及使用與違反保密義務相關的證據?
(三)禁止招攬
1.禁止招攬是什么?
2.禁止招攬是否會產生額外補償責任?
二、競業限制義務
(一)競業限制義務的實質與特征
1.競業限制義務與保密義務的差別?
2.如何有效的約定競業限制義務?
3.常見的約定競業限制的誤區有哪些?
4.是否可以將競業限制義務與期權或培訓的綁定?
5.如何單方免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
(二)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救濟
1.競業限制義務的違約責任是什么?
2.如有有效開展針對違反競業限制義務員工的追責活動?
第二部分:現有法律工具下的人才流動中的商業秘密保護策略
三、人才流動過程中相關爭議的預防手段
(一)基礎措施
1.如何從物理上防控商業秘密的泄漏?
2.如何加強供應商管理?
(二)建立商業秘密保護相關組織和制度
1.如何有效起草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文書?
2.保密規章制度有哪些要素應當予以涵蓋?
(三)入職與離職管理
1.如何開展涉密人員的離職管理?
2.如何保護敏感人員的入職安全?
龐老師
郝律師:勞動法實戰派資深律師,北京東合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市勞動法學會和社會保障法學會理事、北京市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兼職仲裁員、北京企業法治與發展研究會理事、長期從事企業勞動用工法律風險管理與控制的研究與實踐,有著豐富的勞動用工管理實戰經驗。
龐律師:著名勞動法專家,著名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實戰專家,資深律師,資深法律培訓師。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擔任及曾擔任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上海市律師協會勞動法律關系研究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律師協會勞動法律關系研究委員會副主任,中華全國律協勞動法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勞動法研究會理事,上海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委員、上海市總工會維權志愿團成員,上海市科技協會法律咨詢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徐匯區律師界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上海法治報》法律顧問團律師,《新聞晚報》維權律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指導中心、中企培企業管理發展中心(中國職業教育培訓認證網)培訓專家,金橋人事協會榮譽導師、中國勞動爭議網特聘專家,北大研修班培訓名師,寶鋼人才開發學院、國家林業局人才交流中心、華中科技大學、愛課中國、金前程學院、智慧樹管理網、人才金港、卓一企管、思源領導力中心、上海起航(銀行行長培訓班)、上海電信進修學院、上海上體英才學院、上海電臺“東方大律師”欄目、法寶365律師之家、上海市律師協會、蘇州太倉市律師協會等100 多家行業協會、培訓公司、科教機構等的高級講師、特聘顧問等。
龐春云律師長期擔任國內外著名企業、銀行及國家機關法律顧問,為顧問單位提供合同法、勞動法律服務,審查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代理訴訟和仲裁,就企業經營管理和勞動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和法律意見;參加項目談判;協助企業完善規章制度、提供企業重組轉制方案、合理控制企業經營風險和成本、預防及應對經濟和勞動爭議;協助企業進行法制宣傳和培訓等。她通過把法律法規與企業管理有機整合,贏得廣大客戶的好評與信服!
龐春云律師投身法律培訓,積極做好普法教育事業,利用豐富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經驗和律師實戰經驗,培訓課程注重知識專業性和實務操作性,內容精辟、實例豐富。培訓課程重點介紹實踐中的常見問題與解決方法,授課采用互動性雙向交流方式,以大量的實戰案例為骨干,輔以深厚的學術理論基礎,將培訓講師、律師工作的實務經驗,與司法審判規則、客戶業務經驗教訓等有機結合,培訓風格風趣活潑,強調互動性,使學員激發腦力,深入思考,真正做到學以致用。所授課程能夠有效指導學員如何防范和應對法律風險和法律爭議,實現可預期的法律管理,廣受企業和學員的好評,被國內培訓界譽為“國內原創型、實戰型、顧問型的職業培訓師”、“國內頂級勞動法律培訓師”。在紀念中國培訓30周年“中國培訓華譽獎”評比中,榮獲“2014年中國最受歡迎的培訓師”(行政法規類第一名)。
龐春云律師有豐富的培訓經驗,在全國各地巡講合同法、勞動法與員工關系課程,培訓地點涉及20多個省會城市及沿海地區大中城市。曾為以下主要客戶提供咨詢、顧問、內訓、外訓服務: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石油、中國石化、中國北車集團、中國南車集團、中國第一汽車集團、中國兵器工業集團、中船重工、中集集團、海爾集團、中建八局、雅戈爾集團、九陽集團、中鐵七局、中鐵十六局、核工業集團、青海橋頭鋁電、四川省電力公司、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南方電網公司、黃河水電、神華集團、新興鑄管、三角輪胎、中天建設集團、重慶宗申集團、浙江省建工集團、山西省大同齒輪集團、洛陽軸承集團、貴州信用社、東北證券、哈鐵集團、寶鋼集團、東方航空、安治化工、蘇州信俊、德爾福、曼胡默爾、羅門哈斯、庫柏、延鋒集團、都福集團、迅達電梯、恩坦華、騰達航勤、英格索蘭、愛斯達克、江陰萬奇、柯貝爾、林德二氧化碳、通快、巍波液壓、阿特拉斯、德希尼布、美卓流體、立德亞非、金雅拓、屋瑪建筑、蒙特拉貢、奧特斯等千余家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