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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新規下延遲退休、末等調整、違紀處理、裁員解雇、勞資協商與典型勞動爭議案例分析高級培訓班
【課程編號】:MKT028209
新政新規下延遲退休、末等調整、違紀處理、裁員解雇、勞資協商與典型勞動爭議案例分析高級培訓班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勞動關系管理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03月07日 到 2025年03月08日3500元/人
2024年07月19日 到 2024年07月20日3500元/人
2024年03月22日 到 2024年03月23日3500元/人
【授課城市】:重慶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新政新規下延遲退休、末等調整、違紀處理、裁員解雇、勞資協商與典型勞動爭議案例分析高級培訓班相關內訓
【其它城市安排】:上海 北京 南京 成都 青島 西安 杭州 蘇州 沈陽 呼和浩特 貴陽 鄭州 昆明 秦皇島 大連 南昌 武漢 石家莊 海口 長沙 濟南 長春
【課程關鍵字】:重慶勞動合同法培訓,重慶違紀員工處理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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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2008年起,隨著《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社會保險法》《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企業民主管理規定》《工傷保險司法解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等法律法規的相繼出臺或修訂,全國各地的勞動爭議案件出現了井噴、爆發等現象!近幾年來,沿海發達地區及一二線城市的勞動爭議案件依舊“穩中有漲”“持續遞增”,而內地欠發達地區及三五線城市的勞動者維權意識亦逐步增強,維權技能逐步提升!
2020年至今,國家出臺了《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商業秘密司法解釋》《新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等眾多政策法規、司法解釋。經研究發現,這些新規定對企業的用工管理帶來了極大的影響,亦帶來了不少的法律風險!
全國勞動人事仲裁機構和調解組織受理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官方數據):2010年共128.8萬宗、2011年共131.5萬宗、2021年共140.3萬宗、2013年共149.7萬宗、2014年共155.9萬宗、2015年共172.1萬宗、2016年共177.1萬宗、2017年共166.5萬宗、2018年共182.6萬宗、2019年共211.9萬宗、2020年共221.8萬宗、2021年共263.1萬宗、2022年共316.2萬宗。
不可否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風險無處不在!廣大用人單位很有必要盡快學習相關政策法律法規,掌握防范用工風險和化解勞動爭議的技能技巧,掌握證明勞動者“不合格、不勝任、嚴重失職、嚴重違紀”的實操策略,以迅速構建行之有效的勞動爭議風險防范機制,以迅速杜絕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及敗訴的概率,以重新樹立與持續維護用人單位的管理權威!
綜上,我們特邀請我國著名的勞動法、勞動關系與勞動爭議實戰專家鐘永棣老師主講此課程。歡迎廣大企事業單位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課程收益
1.深入了解勞動用工過程的法律風險
2.理解與勞動用工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
3.培養預測、分析勞動用工法律風險的思維
4.掌握預防和應對風險的實戰技能及方法工具
培訓對象
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HR管理者、企業中高層、法務、工會干部等。
培訓內容
專題一、績效管理與崗位調整
1.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調整工作崗位?
2.調崗時沒有書面確認,員工到新崗位3個月后能否反悔?
3.可否對“三期內”女職工進行調崗?
4.協商調崗真實案例分享;
5.競聘上崗、定期輪崗的法律風險分析與應對;
6.民主評議和360°考核方式,確定合法有效嗎?
7.績效正態分布的做法是否合法?
8.不稱職等同于不勝任工作嗎?
9.排名末位、末等,能調崗降薪嗎,如何操作才能降低風險?
10.法律上如何界定與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11.在同一城市內調整工作地點,是否存在風險?
專題二、工資報酬與薪酬調整
1.調整工作崗位后,如何單方調薪、降薪?
2.如何通過薪酬調整處理員工失職、違紀等問題?
3.勞動者提供虛假資料、信息,能否要求其退回全部或部分工資待遇?
4.什么情況下可以扣減員工的工資?
5.員工自身原因造成企業損失,能否在其工資中抵扣損失?
6.如何設計工資構成以降低加班費成本?
7.員工主張入職以來的加班費,如何應對?
8.值班算不算加班,如何防范風險?
9.內部規定“已離職員工無權獲取年終獎”,真的有效嗎?
10.中途離職者,能否按時間比例索賠年薪余額、未回款的銷售提成?
專題三、違紀違規問題員工處理
1.勞動者拒絕簽收處分、解雇通知書,如何應對?
2.問題員工往往拒絕提交《檢討書》或否認違紀違規事實,用人單位該如何收集證據?
3.與違紀人員溝通、談話話術設計與真實案例分享;
4.對于違紀違規員工,應該在什么時間內處理?
5.續簽勞動合同后,能否追究員工上一期合同內的違紀責任?
6.怎樣理解“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7.如何在《懲罰制度》中描述“一般違紀”、“較重違紀”及“嚴重違紀”?
8.撰寫違紀違規條款需注意的風險細節?
9.怎樣理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10.如何界定“重大損害”,“重大損害”是否必須體現為造成直接的經濟損失?
11.如何追究“嚴重失職、嚴重違紀違規”者的法律責任?
12.直線部門經理擅自口頭辭退員工,仲裁、法院有可能推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雇,用人單位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13.勞動者不辭而別、無故曠工,卻主張被用人單位口頭解雇,有可能得到仲裁、法院的支持,用人單位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
14.員工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者被判了刑,勞動關系怎樣處理?
15.私下錄音錄像證據,仲裁與法院是否采信;用人單位內部OA系統上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電子郵件、手機短信能否作為證據使用?
專題四、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及延遲退休
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約定支付適當的經濟補償,事后勞動者追討經濟補償的差額部分,仲裁、法院有可能支持勞動者的訴求,用人單位如何避免案件敗訴?
2.能否與“在三期、醫療期內的員工”協商解除?
3.協商解除期間需注意哪些細節(時間、地點、企業代表等)?
4.協商解除溝通、談話真實案例分享;
5.員工提交辭職信后的30天內,用人單位批準其離職,可能有風險,如何化解?
6.員工提交辭職信后的30天后,用人單位批準其離職,也可能有風險,如何化解?
7.對于患病員工,能否解除,如何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風險?
8.以“組織架構調整,無合適崗位安排”為由解雇員工,感覺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認定違法解雇,用人單位該如何做才降低風險?
9.以“經濟性裁員”名義解雇員工,感覺非常符合常理,但往往被認定非法解雇,用人單位該如何操作?裁員的操作有哪些步驟、手續?
10.《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如果表述不當,往往成為勞動者打贏官司的有力證據,用人單位該如何書寫,才避免案件敗訴而承擔法律責任?
11.延遲退休的實施規則;
12.不同年齡人士的退休年限數據;
13.彈性提前退休、彈性延遲退休的規則;
14.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的界定與勞動合同的終止;
15.延遲退休對用工成本的影響;
16.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如何界定?
17.病退及特殊工種的退休問題探析;
18.女職工管理崗位如何界定?
19.用人單位不出具《離職證明》的,有什么法律責任?
20.《離職證明》的要點有哪些?
專題五、經濟補償與賠償金
1.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有哪些?
2.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需支付賠償金(即兩倍的經濟補償)?
3.經濟補償、賠償金計算的基數及標準如何確定?
4.解除前12個月內員工休過醫療期,其平均工資如何認定?
5.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如何理解,如何適用?
6.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經濟補償年限?
7.如何理解“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8.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的1個月工資(即代通知金)標準是多少?
9.違法解除下是否存在代通知金?
專題六、規章制度與員工手冊
1.規章制度、員工手冊撰寫、起草時需注意的風險細節。
2.規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有哪些,如何操作?
3.如何公示或告知,才更符合仲裁或訴訟的舉證要求?
4.規章制度能否規定對員工進行經濟處罰?
5.規章制度違法,勞動者有機會被迫解除并索取經濟補償,如何防范?
6.規章制度與員工手冊到底有什么區別?
7.用人單位如何組建“職工代表大會”?
8.二級單位的員工是否有義務遵守集團公司的規章制度?
專題七、工傷保險與工傷事故
1.屬于工傷范圍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2.怎樣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樣控制期間的風險?
3.員工工作應酬喝酒身亡,是否屬于工傷?
4.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需負責哪些費用,哪些工傷待遇費用由社保部門負責?
5.停工留薪期間究竟有多長,期間的待遇如何支付?
6.對于第三方造成的工傷事故,勞動者能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又同時要求第三方支付人身傷害賠償?
7.用人單位能否以商業保險理賠款替代職工工傷賠償待遇?
8.發生工傷事故,雙方私下和解,補償協議如何簽訂才有效?
專題八、勞動爭議預防與應對
1.用人單位敗訴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2.什么是公開審理,其風險有哪些,如何避免?
3.申請仲裁的時效如何計算;如何理解“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4.如何書寫仲裁答辯書、一審起訴狀,有哪些注意事項?
5.舉證責任如何分配,無法舉證的后果有哪些?
6.真實案件證據分享與評析;
7.開庭期間質證與辯論需要注意哪些關鍵問題?
8.如何選擇勞動法律師、法律顧問?
鐘老師
國內著名勞動法與勞動關系管理實戰專家、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法學學士、管理學碩士;2000年至今一直從事與勞動法有關的工作,精通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爭議的預防與應對,擅長把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法律法規完美整合;曾獲“廣州市優秀勞動仲裁員”稱號,任職勞動仲裁員期間審裁勞動爭議案件400多宗;多年來累計研究勞動爭議判決書5000多份,累計協助客戶處理勞動爭議500多宗,累計審查完善400多家企業的勞動人事制度合同文書,累計擔任200多家企事業單位的勞動人事風險顧問,累計講授勞動法與用工風險課程1400多天;其課程深入淺出,實戰性超強,讓學員即時學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