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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建安業營改增政策解析報表填寫與會計核算
【課程編號】:MKT033241
房地產、建安業營改增政策解析報表填寫與會計核算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時間安排】:2023年08月26日 到 2023年08月27日3280元/人
2022年08月20日 到 2022年08月21日3280元/人
【授課城市】:沈陽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房地產、建安業營改增政策解析報表填寫與會計核算相關內訓
【課程關鍵字】:沈陽建安業營改增培訓,沈陽房地產營改增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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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背景‖
2016年5月1日起,建筑業、房地產業正式開始征收增值稅。您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及當地國家稅務局新近出臺的一系列關于建筑業、房地產業的增值稅新政策都讀懂了嗎?心中還有那些疑問沒有解決?現在就讓您進入增值稅角色您知道該怎樣操作嗎?如果您心里還是覺得不踏實,那就請參加本次培訓。本次培訓,共設計四個重點:
→ 第一,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6]36號、43號、47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13號—19號、23號、26號、27號”以及各地稅務局“增值稅落地政策”中的重點、難點、疑點、爭議焦點逐一解析。
→ 第二,建筑業、房地產業《增值稅報表》及附屬資料填報操作實務。
→ 第三,建筑業、房地產業增值稅全方位會計核算操作實務。
→ 第四,營改增后納稅安排及風險回避。
為解決以上問題,讓房地產、建筑企業真正規避納稅風險,合法合理節稅,提升企業的稅收安全,特舉辦“2016年房地產、建安業營改增政策解析報表填寫及會計核算”高級研修班。本課程,幫助您企業建立營改增思維,落地營改增政策,實現李克強總理的減稅利益。分享稅制改革“紅利”,我司攜手楊老師老師助你完成從“增值稅外行”到“行家”的嬗變,掌握營改增減稅的“神器秘笈”,在產業鏈定價與戰略決策中“占得先機”“決勝于千里”。
‖培訓對象‖
各房地產企業,建筑施工企業領導,項目負責人、主管財稅領導、財務總監、稅務經理、財務人員以及稅務、會計師事務所和各財務咨詢公司的人員。
‖主講內容‖
第一部分:營改增熱點、難點、疑點、爭議焦點解析
一.與銷項稅額有關的問題:
1.房地產開發企業預收款范圍包括哪些?
2.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辦證費、契稅、印花稅等代收轉付費用是否屬于價外費用?
3.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精裝修房所含裝飾、設備是否視同銷售?
4.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行開發的開發產品轉為固定資產后再銷售按什么征稅?
5.以不動產對外投資是否繳納增值稅?
6.股權轉讓涉及的不動產是否繳納增值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租開發產品如何納稅?轉租住房應如何征稅?
8.出售、出租人防工程、地下停車位應按什么稅目繳納增值稅?
9.在房屋、車體上發布廣告如何征收增值稅?
10.出租、出售土地使用權如何征稅?
11.營改增以后繼續履行舊租賃合同確認收入時應按照什么原則確認收入?
12.不動產租賃企業預收賬款后怎樣確定銷售額?
13.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建”房屋的行為如何征收增值稅?
14.銷售營改增以后購買的辦公樓應怎樣繳納增值稅?
15.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的土地價款包括那些,如何計算,合法扣除憑證有哪些?
16.房地產公司一般納稅人一次購地、分期開發的,其土地成本如何分攤扣除?
17.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否允許扣除土地價款?
18.一般納稅人開發新項目以支付拆遷補償費形式以取得開發用地其銷售額如何確認?
19.單獨作價銷售的配套設施面積是否可以計入已銷房地產面積計算分配土地價款?
20.建筑服務已在營改增前完成但按合同規定收款時間在營改增后的應繳納什么稅?
21.甲供工程銷售額中是否包括甲供材料?分包額中包含什么?
22.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23.實際操作中集團拍地后,交給子公司開發是否應該視同銷售征收增值稅?
24.地稅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在5—6月之間開具的營業稅發票應如何交稅?
二.與進項稅額有關的問題:
1.營改增以后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進項稅額如何抵扣?
2.不得抵扣的固定資產發生用途改變用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3.企業既有簡易計稅項目,又有一般計稅項目,營改增后購進辦公用不動產,能否抵扣進項稅?
4.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進項稅如何扣除?
5.從簡易計稅納稅人購買商品混凝土能否開具專用發票,如果能開的話稅率是多少?
6.針對混合銷售施工業務應如何取得進項發票?
7.售樓處、樣板間被拆除之后,其對應的進項稅是否允許扣除?
8.酒店住宿無償提供餐飲進項發票應如何取得?
9.企業食堂購進農產品能否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10.營改增前項目已申報營業稅營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否允許抵扣?
11.營改增后企業取得勞保用品進項發票,能否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12.試點納稅人5月1日之前發生的購進貨物業務,在5月1日之后取得進項稅發票,是否可按規定認證抵扣?
13.企業自建房屋用于集體福利(職工澡堂),是視同銷售還是進項轉出?
14.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支付的“租金”能否作進項稅扣除?
15.哪些情形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與新老項目劃分有關的問題:
1.建筑工程、房地產開發新老項目如何確定?
2.建筑工程涉及總分包業務的新老項目如何劃分?
3.總承包合同約定開工日期在5月1日之前,但實際開工在5月1日以后,該項目是否屬于營改增政策所稱“老項目”?
4.老項目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新老項目需要分別備案嗎?
四.簡易計稅與一般計稅的適用:
1.一般納稅人發生哪些應稅行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是否需要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備案?
2.一般納稅人是否允許同時運用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
3.一般納稅人一旦選擇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是否允許變更為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4.多個老項目是否可以部分選擇簡易計稅部分選擇一般計稅?
5.同一《施工許可證》下的不同房產,可否分別選擇簡易征收和一般計稅方法?
6.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行開發的房產用于出租,是否可以選擇簡易計稅?
7.營改增前開工的在建工程,營改增以后完工用于出租是否可以簡易計稅?
8.轉租房產是否允許選擇簡易計稅?
9.無《施工許可證》、《工程承包合同》或合同未約定開工日期的開發項目是否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10.建筑房地產開發項目在選擇征收方式時是否需要備案?
五.與發票開具有關的問題:
1.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哪里開具?
2.老項目在營改增之前收款交稅,之后開票應開具地稅發票還是國稅發票?
3.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預售方式的,按照預售面積開具發票后,在交房時對面積差需要補開、重開或開紅票沖減的如何開具發票和計稅?
4.房地產開發公司跨區縣從事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營改增后應在哪里申請辦理防偽稅控設備及領用發票?
5.提供建筑服務在哪里開具增值稅發票?
6.跨地區經營的建筑企業,如何使用發票,是總公司開具,還是憑外經證到營業發生地國稅機關代開發票?
7.5.1后收取5.1前進度款及其質保金應征收什么稅,如何開具發票?
8.建筑業房地產業老項目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是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9.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五月之后可否對四月份的該部分應稅收入開具國稅增值稅專用發票?
10.分公司跨縣出租總公司財產由誰開票?
11.地稅機關代開的增值稅發票有哪些?
六.與征收管理有關的問題:
1.納稅人年營業額達到500萬元以上的是否必須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
2.建筑業、房地產業納稅人跨縣(市、區)項目應該如何辦理稅務登記,是否需要就地辦理應該增手續?
3.建筑業、房地產開發業具體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應如何把握?
4.2016年4月份預收5月份房租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應征收什么稅?
5.按施工進度確認的收入,與按合同約定收款時間不一致時,按照哪一個時間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6.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出租不動產,以預收款方式銷售不動產在哪里預繳稅款,在哪里進行納稅申報?
7.跨縣(市、區)開發房地產項目,是否應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8.房地產開發企業增值稅留抵稅額是否可以抵減預繳稅款?
9.試點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已繳納營業稅,營改增試點后因發生退款減除營業額的,怎么辦理退稅手續?
10.營改增后建筑勞務適用稅率和征收率分別是多少?
11.不征收增值稅項目包括哪些?
12.營業稅減免稅政策在營改增后是否全部延續執行?
七.與物業公司業務有關的問題:
1.物業公司一次性收取一年物業費如何確認應稅銷售額?
2.物業公司收取物業費應如何開票?
3.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水電費應如何征稅?
4.物業費及水電費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5.物業公司代開發商管理的房屋租賃,產權不屬于物業公司發票應由誰開具?
第二部分:增值稅報表填寫
一.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八個附表填寫要點。
二.以房地產企業為例講解“上期留抵稅額不須掛賬”的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實務。
三.以建筑企業為例講解“上期留抵稅額按規定須掛賬”的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實務。
四.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附表的填寫要點。
五.小規模納稅人報表及附列資料填寫實務。
六.《增值稅預繳稅款表》填寫要點。
第三部分:增值稅會計核算
一.增值稅“會計科目”暨“帳套”的設置
二.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銷項稅會計核算實務
1.以“一次性全額收款”方式銷售現房銷項稅額的會計核算
2.以“按揭貸款”方式銷售期房銷項稅額的會計核算
3.以“委托代銷”方式銷售期房銷項稅額的會計核算
4.建筑業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項稅額的會計核算
5.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轉讓、銷貨退回業務的銷項稅額的會計核算
6.以開發產品換取土地等其他資產的銷項稅會計核算
7.將開發產品用作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業務銷項稅額的會計核算
8.將開發產品用于福利、獎勵銷項稅額會計核算
9.將開發產品無償贈送他人業務銷項稅額會計核算
10.采取預收賬款方式銷售期房預交稅款的會計核算
11.房地產企業差額納稅扣減增值稅的會計核算
三.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進項稅會計核算實務
1.購進貨物、接受應稅勞務、接受應稅服務、購進不動產進項稅額的會計核算
2.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增值稅抵扣的會計處核算
3.初次購進稅控設備及后期技術維護進項稅額的會計核算
4.購進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應稅項目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核算
5.購進貨物本身發生非正常損失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核算
6.開發產品發生非正常損失進項稅額轉出的會計核算
四.增值稅繳納和退還的會計核算
五.一般納稅人匯總納稅的會計核算
六.增值稅納稅檢查調整的會計核算
七.簡易征收及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
第四部分:科學實施納稅安排,有力管控納稅風險。
一.科學進行稅負測試,合理選擇一般計稅與建議計稅方法。
二.充分認識到甲供材對甲乙雙方造成的實際影響,利用市場規則進行博弈。
三.利用必要的重組規避、轉嫁因發生混合銷售業務造成的不合理的稅收負擔。
四.調整“拆遷補償”戰略合理規避不必要的稅收風險。
五.改變用人戰略,調整進項稅額扣除結構。
六.科學預判營改增對“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影響,增強思考的前瞻性。
第五部分:專家現場答疑互動,解答學員營改增疑難問題。
楊老師
我國資深稅務官員,從事稅務稽查工作二十余年,多次參與國家稅務總局組織的房地產行業稅收教學研討、教案編寫及稅收大要案稽查工作,有深厚的稅收理論功底和豐富的稅務稽查實戰工作經驗。同時,多年來,楊老師一直在全國各地循環從事房地產稅收教學工作,授課時間長達幾千課時,教學地點遍及全國二十九個省、市、自治區。教學內容涉及稅收征收管理、稅務稽查、稅務行政法、稅收籌劃等多個學科,有著十分豐富的教學經驗。授課模式:政策解讀+案例分析+現場互動(每次培訓互動時間不少于一個半小時,可以現場解決學員提出的涉及到房地產行業的所有的稅收問題)。具有較強的時效性、實操性;授課特點:準確、透徹、簡捷、實用;授課風格:生動、詼諧、風趣、幽默。因此受到各地學員的認同和熱烈追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