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培訓分類導航
企業管理培訓公開課計劃
企業培訓公開課日歷
2025年
2024年
稅務會計培訓公開課
稅務會計培訓內訓課程
熱門企業管理培訓關鍵字
新個稅體制下的變與不變-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的應變之道
【課程編號】:MKT042167
新個稅體制下的變與不變-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的應變之道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稅務會計培訓
【時間安排】:2023年12月28日 到 2023年12月28日2800元/人
2023年01月12日 到 2023年01月12日2800元/人
【授課城市】:南京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新個稅體制下的變與不變-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的應變之道相關內訓
【其它城市安排】:上海
【課程關鍵字】:南京新個稅法解讀培訓
我要報名
咨詢電話: | |
手 機: | 郵箱: |
課程介紹
個人所得稅改革是我國稅制改革過程中一個長期且重要的議題,它事關國計民生,也關乎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2018新個稅法框架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與《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相繼出臺,在解開部分疑惑、帶來減稅利好的同時,也帶來了更多更具象的問題:
-個人如有多處所得如何繳納個稅?企業又何以得知個人有多處所得?
-哪類人需要作個稅匯算清繳?如何操作?是自行申報還是委托單位申報?
-企業現有的對差旅、交通、通訊補貼的處理方式會作何改變?
-全新個稅體制下,個人與企業的相關法律責任如何界定?
-專項附加扣除多采用定額扣除,其理論依據何在?
……
本課程,名課堂邀請資深稅政與稅務專家,結合個稅改革的宏觀背景,從新個稅體制下的近五十個實務問題入手,探究細節,助力學員與企業提前謀劃,從容應對。
課程收益
見微知著——從新個稅內容洞察個稅改革宏觀邏輯
經驗萃取——從典型案例中汲取經驗進而三省己身
未雨綢繆——掌握新稅制條例下最前瞻的規劃思路
課程大綱
8:30 簽到
9:00 模塊一 過渡期工資、薪金所得政策解析
-當月發放當月交稅的錯誤如何更正?
-年終獎在年底年初發放對中低收入與高收入者的影響異同
模塊二 綜合所得政策解析
-工薪、勞務、稿酬、特許權轉讓四項所得的涵義
-技術轉讓是不是特許權所得?
-稿酬所得是否需要開票?
-勞務報酬和經營所得如何區別?
-哪些工薪所得不要交稅?
-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與從兩處以上取得兼職什么區別?
-工作6個月,費用扣除標準減3萬還是減6萬?
-專項扣除費用里的公積金如何處理?
-租別墅租金與買別墅的利息能否扣除?
-綜合所得年終申報是個人申報還是企業代辦?
-事后稅務稽查發現少交稅是個人的責任還是企業的責任?
-企業如何得知個人收入來源的多樣化?
-某人全年有四項所得,如何計算全年個人所得稅?
10:30 茶歇
10:45 模塊三 預扣預繳和匯算清繳解析
-2019年后,未代扣代繳還能處罰企業嗎?
-征管法第69條要如何修改?
-綜合所得還責于納稅人后對企業與個人的雙重影響分析
-兩個子女可以扣多少學歷教育費?
-考上稅務師和注冊會計師可以抵扣多少?
-因病致貧可以抵6萬元?出國就醫可以抵嗎?
-首套房全款,那改善房房貸可以扣嗎?
-租房一定要發票作為列支嗎?
-定額扣除與限額據實扣除的區別
-家有二老什么情況下可以扣2000,什么情況下可以扣4000?
-什么樣的人需要作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怎么操作?自行申報還是委托單位申報?
12:00 午餐
13:15 模塊四 非居民個人綜合所得解析
-居民個人界定修法后,1-5年居民納稅人優惠政策是否還存在?
-扣繳辦法與自行申報的銜接,外藉居民的各式免稅補貼2019年后是否還會保持?
模塊五 經營所得解析
-演員個人與工作室的是怎么避稅的?
-“陰陽合同”為什么要界定為偷稅?
-在社保劃歸稅務征管后,利用勞務外包時經營所得如何合理節稅?
模塊六 多案例解析綜合所得的處理
-低價發放職工物品
-解除勞動關系補償金
-差旅交通通訊補貼
-獎勵職工旅游
-替職工支付跳槽補償費
-總分機構派遣員工多處所得
-扣繳手續費獎勵
-如何處理個稅納稅人身份的安排
15:00 茶歇
15:15 模塊七 新個稅法刪除“其他所得”對企業的影響
-買一贈一的“贈”是不是送禮?
-新稅制下,送禮是否需要代扣個稅?
-地產公司賠償款是否需要代扣個稅?
模塊八 股權轉讓所得精析
-采取陰陽合同,18年與19年分別面臨什么不同的法律風險?
-“吹牛”賣掉認繳的1億股權如何算個稅?
-個人賣股權是先分紅再賣還是不分紅再賣?
-股權轉讓所得如何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股權激勵的節稅方法解析
模塊九 股息利息所得精析
-股份制改造時轉增資本公積是否避稅?
-登陸新三板或IPO后資本公積轉增是否免稅?
-IPO發行股票與限售股股票的股息差別化優惠享受的異同
-有限合伙企業間接持股獲得的股息是否享受股息差別化優惠政策?
-個人集資利息如何轉化為不征稅所得?
17:00 課程結束
王老師
王老師是總局稽查局人才庫成員、總局稽查局優秀通訊員、江蘇省局稽查專家,先后供職于江蘇漣水地稅、海南洋浦國稅、遼寧大連地稅與江蘇南通地稅,歷經征管、稅政、法規、稽查等稅收業務部門,近二十年稅收業務工作實踐,對稅收理論有較透徹的理解,對稅收實操有嫻熟的技巧。王老師多年來專注于稅收政策解讀、稅收與會計差異處理、稅務稽查理論與方法、涉稅風險管理等領域研究。王老師講課幽默風趣,善于將案例融入理論,使學員在輕松的氛圍中學會專業技能和知識,解決實務問題。王老師是高級經濟師、中國注冊稅務師,經濟學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