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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新機制下基建項目投融資與特許經營項目實務操作”專題培訓班
【課程編號】:MKT030621
“PPP新機制下基建項目投融資與特許經營項目實務操作”專題培訓班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項目管理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11月13日 到 2025年11月16日3800元/人
2024年11月28日 到 2024年12月01日3800元/人
2023年12月14日 到 2023年12月17日3800元/人
【授課城市】:成都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PPP新機制下基建項目投融資與特許經營項目實務操作”專題培訓班相關內訓
【其它城市安排】:武漢 蘇州 北京 海口 廈門 南寧 深圳 長沙 青島 銀川 昆明 呼和浩特 大連 西寧
【課程關鍵字】:成都項目投融資培訓,成都特許經營培訓,成都PPP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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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背景
2023年10-11月,國務院辦公廳分別轉發了財政部、國家發改委《關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存量項目分類處理的意見》(國辦函〔2023〕91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新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3〕115號),我國投融資體制改革走向深化,PPP項目聚焦使用者付費的特許經營,走向更規范和可持續發展的新時代。然而,當前仍有大量的存量PPP項目正在實施中,如何按照91號文進行分類處理,新開展的PPP項目如何適應115號文即PPP新機制要求?同時,PPP新機制給地方政府、社會投資人和咨詢機構等帶來了哪些挑戰和機會?如何按照新機制要求策劃地方政府大型基建特許經營項目?如何建立好央國企與民企的合作機制?以上都已成為在建筑業(含房地產業)萎縮形勢下相關企業轉型升級和發展的關鍵議課。
為了幫助相關單位和主管部門更好地理解和應對PPP新機制帶來的影響,準確把握PPP新機制政策和具體實施要求,依法合規處理PPP存量項目,防范新增隱性債務風險,確保財政可持續,經濟平穩運行,w 中心決定舉辦“PPP新機制下基建項目投融資與特許經營項目實務操作”專題培訓班。
培訓對象
政府部門:主管經濟、財政、發改、工信、交通、軌道、環保、市政等部門;
平臺機構:城投、開投、交投、環投、工投、水投、醫投等投資平臺公司;
金融機構:銀行、證券、信托、基金、農信、投行、資管、外匯等機構;
業主單位:市政、基建、醫院、學校、機場、車站、港口、園區等單位;
建設單位:土木、水利、建筑、化工、電子、機械、能源、央國企等大型總包;專業機構:全過程工程咨詢、設備、材料、消防等,律師、審計等專業人士。
培訓大綱
第一部分:最新投融資政策解析與實務(王老師主講)
1.《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大綱及說明》(發改投資規〔2023〕304號)解析與實務;
2.《關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存量項目分類處理的意見》(國辦函〔2023〕91號)解析及實務;
3.《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新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3〕115號)解析及實務;
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國辦發〔2022〕19號)解析及實務操作。
第二部分:我國財政金融政策和形勢對基礎設施投融資的影響(王老師主講)
1.我國基礎設施投融資的演變與趨勢;
2.我國財政金融政策的發展脈絡;
3.當前公共項目投融資的變化與特點;
4.國際建筑業發展趨勢;
5.國際項目投融資模式的演變與展望。
第三部分:我國政府投融資體制和模式的發展(王老師主講)
1.公共項目投融資政策和模式的發展;
2.PPP模式的定義與演變;
3.PFI模式與特許經營模式的區別與聯系;
4.PPP新機制的國際慣例;
5.XOD(TOD、EOD、ROD等)模式的內涵與要點;
6.F+EPC、投資人+EPC等模式的合規性分析。
第四部分:PPP新機制深度解析(王老師主講)
1.PPP新機制的政策背景和內在要求;
2.PPP新機制的主要適用領域和運作模式;
3.PPP新機制與《政府投資條例》《企業投資核準與備案條例》銜接的最新審批流程和政府監管要求;
4.政府投資支持和政府付費、可行性缺口補助的關系;
5.使用者付費特許經營項目的策劃及提升項目收益的主要路徑;
6.使用者付費特許經營項目使用財政資金進行支持或補貼的主要方式;
7.地方城投公司或融資平臺參與特許經營項目的有效方式;
8.特許經營項目公司治理如股權結構設計等。
第五部分:PPP存量項目分類處理和PPP新機制下特許經營項目實務要點解析(王老師主講)
1.PPP項目中隱性債務的主要類型和甄別要點;
2.規避PPP項目中隱性債務的主要方式;
3.存量PPP項目的認定條件和處理原則;
4.特許經營項目全生命周期的風險管理(含特許經營期設計、收益分成機制設計、調價機制設計等);
5.特許經營方案的編制和評價重點;
6.特許經營協議的核心條款設計;
7.特許經營項目如何創新吸引民間投資者參與;
8.特許經營項目的運營評價;
9.生態導向的特許經營項目(PPP+EOD)項目實施要點;
10.特許經營項目實施流程主要步驟、關鍵環節各參與方職責、落地條件及項目重難點分析。
第六部分:基礎設施存量資產盤活有關政策及實務關注要點(伍老師主講)
1.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時代背景與有關政策導向;
2.存量資產盤活的七大方式及政策要求;
3.通過基礎設施REITs方式進行存量資產盤活的實務要點;
4.通過PPP方式進行存量資產盤活的實務要點;
5.存量資產前期手續的合規性要求。
第七部分:基礎設施REITs底層資產篩選要點和發行要求(伍老師主講)
1.基礎設施REITs的核心概念、本質特征和優勢分析;
2.基礎設施REITs最新政策引導方向;
3.基礎設施REITs發行的基本條件和底層資產篩選要點;
4.基礎設施REITs視角下理解PPP新機制的引導方向;
5.不同行業基礎設施REITs項目的關注要點。
第八部分:地方政府專項債發行最新政策和申報策略(馮老師主講)
1.地方政府債券的分類:置換專項債券、新增專項債券、再融資專項債券、自求平衡類型專項債券的指引講解;
2.城投公司項目參與專項債的主要路徑講解;
3.專項債的項目篩選和應用領域、可用作資本金的專項債領域分析;
4.專項債發行的流程和評估要點、發改和財政系統審核的關注點;
5.專項債的還款來源梳理;
6.專項債項目收益增強方式介紹;
7.打包類(區域、類型、領域)專項債項目如何包裝策劃;
8.專項債項目的典型審計風險及應對措施;
9.項目收益專項債券的典型案例(含城投公司主導的區域發展類、生態環保類、交通水利、市政基礎設施類、公立醫院類、公立高校類、鄉村振興類等)。
第九部分:EOD模式的操作要點和案例分析(馮老師主講)
1.EOD模式產生背景及主要政策解讀;
2.《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項目實施導則(試行)》(環辦科財﹝2023﹞22號)解析及實務;
3.EOD項目謀劃與申報(包含項目邊界、開發主體、資金來源、預期收益、運營方案等);
4.EOD項目儲備庫入庫解析及相關入庫指南解析;
5.EOD項目收益和市場化運作要點(主要收益來源、收支平衡體系、政企權責劃分、投資建設一體化);
6.EOD項目的五大開發模式(水環境治理、礦山資源修復、文化旅游、城市更新綜合整治、片區開發)及相關案例;
7.EOD項目的投融資模式創新(EOD與PPP模式的組合使用、EOD模式下的存量資產盤活、EOD項目如何申請政策性金融支持等)。
第十部分: 最新法律合規框架下的PPP/特許經營項目運作實務(宋老師主講)
1.最新政策文件指導下的存量PPP項目合規化整改(包含整改要求、思路、要點,存量PPP項目再談判、工程及合同變更管理、投資退出安排及爭議解決等);
2.新公司法視角下的PPP/特許經營項目公司運作實務(包含項目公司設立路徑、資本金出資方案、公司治理結構、股東失權與突破有限責任保護等);
3.民法典新司法解釋下的PPP/特許經營協議的核心條款設置(包含協議的性質、行政違規或刑事違法行為對特許經營合同效力的影響等);
4.新民事訴訟法下看PPP/特許經營項目的管理及風險防控策略及方法;
5.EOD等特殊項目運作實施要點綜述(EOD項目《實施導則》重點問題分析)。
王老師
王守清:清華大學投融資政策研究中心首席專家、清華大學恒隆房地產研究中心研究員、清華大學建設管理系退休教授/博導、全國高校PPP論壇學術委員會主任。一直專注于政企合作(PPP,含特許經營/BOT/TOT/PFI等)/項目管理/基建投融資的教研與推廣,參與相關政策研討、項目評審和爭議解決。2021年獲國際項目管理協會(IPMA)“研究終身成就獎”,是首位獲此殊榮的華人,被譽為“中國PPP教父”。
伍迪: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投融資咨詢處副處長(主持工作)主要從事基礎設施項目管理與投融資(REITs、PPP、民間投資、ESG、盤活存量資產等領域)的創新研究和實務咨詢,累計接觸各類基礎設施項目千余個,參與多項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的制定、起草與落實推動工作。
馮珂:北京建筑大學PPP研究中心、建筑供應鏈金融研究中心專家、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專家庫專家等。曾參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自然科學基金委等委托、資助的PPP相關研究十余項。發表國內外相關專著三十余篇,出版專著《特許經營項目融資(PPP):實務問答1000例》。參與二十余個PPP項目全過程策劃實施,涵蓋環衛一體化、廚余垃圾處理、保障房、文化體育等領域。參與多個PPP及特許經營類項目談判、評審、研究等相關活動。
宋茜:上海市城市建設設計研究總院(集團) 有限公司法務總監。
曾任上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城建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風險控制部常務副部長兼首席法律顧問曾任北京市中倫 (上海) 律師事務所資深項目顧問。有6年基礎設施投資項目一線管理經驗和長達10余年基礎設施投融資項目運作、風險管理及咨詢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