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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離職解雇管理實務操作之十大要點分析及解雇方案之最優選擇
【課程編號】:MKT031988
企業離職解雇管理實務操作之十大要點分析及解雇方案之最優選擇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勞動關系管理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05月15日 到 2025年05月15日3500元/人
2024年08月09日 到 2024年08月09日3500元/人
2024年05月30日 到 2024年05月30日3500元/人
【授課城市】:上海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企業離職解雇管理實務操作之十大要點分析及解雇方案之最優選擇相關內訓
【其它城市安排】:北京
【課程關鍵字】:上海離職解雇管理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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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解除勞動合同一直是企業和人力資源部門最為頭痛的工作之一,“解雇、辭職、證據、裁員、醫療期、離職手續、服務期、競業限制、工資福利、年終獎、年休假、違約金”,這一系列的問題常常都能引起勞動爭議的導火索。稍有不慎,在無形之中肯能就會為企業帶來沒有必要的損失并激化勞資矛盾。
如何能全方位理解離職和解雇的來龍去脈,了解可能誘發的法律風險?違紀行為在公司制度中未列應明如何處理?有哪些常見的的單方解除誤區?如何設定合規可行的解除方案?如何控制解除勞動合同所產生的經濟補償金?離職文本有哪些要點?企業如何在離職潮中掌握主動權?
名課堂非常榮幸地邀請到著名勞動法專家、勞動法“三劍客“之一董保華教授,結合當前離職解雇中的常見操作難點,通過各種實際的案例,為您深入解析勞動合同的解除誤區、技巧、補償成本控制等,提高企業解雇的安全性與靈活性,減少用工風險。
課程對象
企業人力資源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總監,人力資源經理、員工關系經理等人力資源專業人士;企業法務及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課程大綱
一、法制環境
1、公司能否對員工進行罰款?
2、案例分析
3、思考:公司能否依據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罰款?規章制度是否能規定罰款?
4、各地關于規章制度的罰款規定(上海、廣州、蘇州等)
5、違紀行為在公司制度中未列明如何處理?
6、案例分析
二、建章立制
1、建章—規章制度的內容
2、案例分析
3、立制—規章制度的流程
4、民主程序、公示程序
5、思考:未經民主流程規章制度是否有效?
三、現場處理
1、員工出現違紀情況后,公司應及時進行現場處理,固定保留證據。
2、當員工出現違紀等突發問題時,公司各部門出場順序就是怎樣的?
A業務,BHR,C工會,D法務
3、如果及時準確固定保留證據?
4、案例分析
四、部門協調
1、案例分析:HR與執行部門的協調
2、案例分析:HR與審批部門的協調
3、案例分析:HR與外部機構的協調
五、離職理由
1、用人單位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
1)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紀解雇常見誤區
3)嚴重失職解雇的常見誤操作
4)利益沖突,可否禁止員工兼職?
5)無效解除(簡歷隱瞞與虛構的認定)
6)刑事責任(被治安拘留可否曠工解雇)
2、用人單位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
1)醫療期滿解除
2)不勝任解除誤區
3)客觀情況變化解除(客觀情況變化認定的誤區)
4)經濟性裁員(醫療期內是否可以解除?孕期、產期、哺乳期內是否可以解除? 工傷喪勞是否可以解除?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退休不足五年的是否可以解除?)
5)解除方案的選擇:違紀解除?不勝任解除?協商解除?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協商調崗?
6)案例分析
3、案例分析:DMN,美團網,維珍航空
六、離職程序
1、勞動合同解除的快程序,哪些情形解除可以選擇快程序?
2、勞動合同解除的慢程序,哪些情形解除只能選擇慢程序?
3、案例分析:不勝任解除,公司敗訴,如何改進解除方案?
4、案例分析:不勝任且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解除,公司如何選擇解除方案?每種解除方案有哪些風險?
七、離職補償
1、經濟補償金的一般公式
2、違法解除賠償金的計算
3、如何證明勞動關系無法恢復?兩種方案分析
4、企業為何把訴訟重點調整為無法恢復勞動關系?
5、補償金與賠償金的區別?
6、案例分析:西門子百萬賠償案
八、離職文本
1、離職文本是否需要保存兩年?
2、不同的離職類型是否需要不同的離職文本?
3、公司應如何避免員工撤銷情形的發生?
4、解除協議是否必須說明解除理由?
5、解除協議是否必須明確解除時間?
6、解除協議是否必須明確經濟補償金數額及支付程序?
7、解除協議是否必須有恰當的免責條款和兜底條款?
8、案例分析
九、離職通知
1、解除通知與解除協議的區別
2、用人單位解除通知
1)用人單位非因勞動者過失解除,是否需要提前通知,解除時間如何約定?
2)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過失解除,是否需要提前通知,解除時間如何約定?
3)哪種情形允許使用代通知金?
4)通知有哪些送達方式?
3、用人單位終止通知
1)合同到期終止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2)各地用人單位終止通知的對比(北京、上海、蘇州等)
4、勞動者解除通知
1)用人單位無過錯解除,需提前幾日通知,是否有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過錯解除,需提前幾日通知,是否有經濟補償金?
5、通知工會
1)未通知工會直接解除是否有效?
2)案例分析
十、離職交接
1、工作交接(財務交接、工作安排)
2、待遇結算(工資支付、年休假結算)
3、離職手續(遲延退工責任,解雇通知和退工證明)
4、用人單位可以扣押勞動者物品或扣留工作獎金嗎?
5、經濟補償金應何時支付?
6、案例分析
董老師
董保華先生現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社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勞動學會常務理事、上海市勞動學會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上海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主任委員、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上海市保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華東政法大學勞動法律服務中心主任等職務。
董保華先生作為律師已經執業25年,并被錢伯斯專業評審機構評選為2012年及2014年亞洲勞動法領先律師。善于處理勞動法領域各類疑難案件。同時,擔任強生、家樂福、路易威登、利樂包裝、巴斯夫、通用汽車、百事食品、中國電信、中冶寶鋼等幾十家跨國公司和社會機構的法律顧問。并協助公司處理眾多大型人員安置項目且獲得好評。
董保華先生長期參與眾多國際訴訟與大型國際糾紛,并就勞動法領域的各種問題撰寫法律意見書及擔當專家證人,并獲眾多好評。董保華先生曾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論證和起草工作。是勞動合同法大討論中南方觀點的主要代表者。董教授還經常應邀參加全國范圍內各級法院及社會其他階層的講座及培訓,對勞動關系中所產生的疑難問題給予深刻的剖析、指導,具有較強的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