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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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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支付中的法律問題應對+調崗調薪、調整工作地點、企業搬遷及勞動合同變更實務操作
【課程編號】:MKT037761
工資支付中的法律問題應對+調崗調薪、調整工作地點、企業搬遷及勞動合同變更實務操作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勞動關系管理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10月21日 到 2025年10月21日3500元/人
2024年11月05日 到 2024年11月05日3500元/人
2023年11月21日 到 2023年11月21日3500元/人
【授課城市】:深圳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工資支付中的法律問題應對+調崗調薪、調整工作地點、企業搬遷及勞動合同變更實務操作相關內訓
【課程關鍵字】:深圳調崗調薪培訓,深圳培訓,深圳勞動合同變更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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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背景 / Background
現實生活中,工資支付問題關系到員工的重大權益和企業的用工成本,是最容易發生勞動爭議的風險點。每年因加班工資、病假工資、獎金津貼、經濟補償金等問題產生的糾紛不計其數,企業是否有方法通過設計合理的工資支付制度來預防勞動爭議的產生?
根據企業的發展與員工的個人表現,搬遷、調整工作地點、調崗調薪等企業管理行為在現實生活中在所難免。這當中,企業的經管管理權往往容易與員工的個人意愿與合法權益發生碰撞,進而產生勞資糾紛。因此而產生的勞動合同變更問題也成為了員工關系管理的主要難題之一。公司搬遷時員工關系應該如何處理?企業是否有權利單方對員工進行調崗調薪?勞動合同中對工作地點應該如何約定?
特邀勞動法權威、華東政法大學董保華教授主講本次課程,結合司法實踐中的裁判規則和生動的案例,詳細解析工資支付與調崗調薪、調整工作地點、企業搬遷及勞動合同變更過程中的常見爭議案件,及其背后的風險與問題,為企業提供行之有效的管理與解決方案。
課程大綱 / Outline
一、勞動合同變更中的爭議焦點與風險管控
1、勞動合同變更的形式要求
合同變更、非合同變更、口頭變更
假如合同變更沒有采用書面形式怎么辦?
典型案例:我國首次裁決企業以員工手冊為依據開除罷工勞工屬違法
2、醫療期滿的變更問題
如何證明不能從事原工作?
案例討論:醫療期滿,為員工重新安排工作是否需要和員工協商一致?
3、不能勝任工作后的變更問題
不能勝任工作的認定
業績考核評估:量化、細化、外化、形式
如何正確評估、考核與處理不勝任員工?
不勝任員工拒絕到新崗位怎么辦?
“末位淘汰“的爭議與處理
案例解析:員工不勝任工作,調崗后仍不勝任,遂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被判違法解雇?
4、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時的變更問題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如何認定?企業遷移、被兼并、企業資產轉移……
“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如何認定?
具體該如何操作?
案例解析:公司因組織架構再造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員工拒絕后被解除,企業被判違法?
二、勞動合同履行中的爭議焦點與風險管控
1、并購、分立過程中的勞動合同“主體變更”問題
主體變更的方式如何選擇?
主體變更的工齡如何計算?
勞動合同的一般履行
勞動合同的承繼履行
承繼履行如何操作?
勞動合同主體變更過程中的經濟補償問題
2、典型案例解讀
康師傅收購百事可樂分析,變更還是履行?勞動關系依法應如何處理?
IBM深圳福田工廠罷工事件
三、勞動合同變更與履行的轉化技巧與實操指引
1、合同變更如何向合同履行轉化以降低風險?
勞動合同履行、承繼、變更、解除的區別?
勞動合同文本制定操作實務:消極條款VS.積極條款
案例詳解:北上廣蘇四地政策法規及執法口徑對比
2、企業搬遷中的實務操作技巧
企業搬遷屬于勞動合同的變更還是履行?如何界定?
合同變更與履行的轉化(由繁變簡)
公司搬遷,員工不愿意跟隨,如何處理?
公司搬遷時員工關系的合法處理
工作地點在勞動合同中的約定
案例討論:某企業跨區域搬遷,位置僅發生了幾百米的變化,是屬于合同變更還是履行?
3、無固定期限合同履行管理
合同期限與崗位期限操作(由簡變繁)
如何通過設立崗位聘任制度以增加機動性?
案例解析:崗聘分離如何操作?
董老師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SH Session)
董保華先生現任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社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勞動學會常務理事、上海市勞動學會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上海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主任委員、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上海市保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華東政法大學勞動法律服務中心主任等職務。
董保華先生作為律師已經職業23年,并被錢伯斯專業評審機構評選為2012年亞洲勞動法領先律師。善于處理勞動法領域各類疑難案件。同時,擔任強生、家樂福、路易威登、利樂包裝、巴斯夫、通用汽車、百事食品、中國電信、中冶寶鋼等幾十家跨國公司和社會機構的法律顧問。并協助公司處理眾多大型人員安置項目且獲得好評。
董保華先生長期參與眾多國際訴訟與大型國際糾紛,并就勞動法領域的各種問題撰寫法律意見書及擔當專家證人,并獲眾多好評。
董保華先生曾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論證和起草工作。是勞動合同法大討論中南方觀點的主要代表者。董教授還經常應邀參加全國范圍內各級法院及社會其他階層的講座及培訓,對勞動關系中所產生的疑難問題給予深刻的剖析、指導,具有較強的實用性。
董保華先生于1987年開始從事勞動法學研究以來,公開發表有關勞動法律方面的論著900余萬字,出版著作30余本,在法學、勞動科學方面國家級的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100余篇并有近40篇被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轉載。同時,還主持或參與幾十項司法部或上海市有關部門的研究課題并多次獲獎。參與了美國、荷蘭、加拿大等10多項各類國際項目的主持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