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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企爭議的八大申辯技巧與70個實戰應用案例解析
【課程編號】:MKT004182
稅企爭議的八大申辯技巧與70個實戰應用案例解析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稅務會計培訓
【時間安排】:2022年08月04日 到 2022年08月04日2980元/人
2022年06月23日 到 2022年06月23日2980元/人
【授課城市】:上海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稅企爭議的八大申辯技巧與70個實戰應用案例解析相關內訓
【課程關鍵字】:上海稅企爭議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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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背景:
稅企爭議是企業和財務人員最害怕面對的問題,然而,由于稅收法規的規定不明、 新交易模式大量出現、稅務機關謹慎執法、地區執行口徑差異等諸多原因,稅企爭議事項卻無處不在,因此,回避稅企爭議幾乎不可能,面對爭議,解決爭議才是積極的應對策略。
解決爭議,大道理是溝通和協調。但是在溝通和協調之前,有個大前提,那就是爭議雙方必須在一個頻道進行溝通,必須在事物的本質和基本邏輯下進行溝通,也就是所謂的“懂政策才能溝得通”。如何讓涉稅爭議回歸交易本質和稅法邏輯框架呢?本課程根據老師多年的實戰經驗和70個實戰案例,總結提煉了八大稅企爭議溝通申辯技巧,一旦掌握了這些技巧,你將不再懼怕稅企爭議,任何涉稅爭議問題都能從容應對。
課程收益:
1.正確認識稅企爭議,樹立正確的溝通理念與思維;
2.學會稅企爭議問題的八大申辯技巧,從容應對爭議難題;
3.深度解析疑難涉稅爭議案例,建立處理復雜涉稅爭議難題的信心;
4.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通過案例剖析,提升稅企溝通能力。
課程對象:
本期論壇適應公司主管財稅的總經理、財稅總監、財務經理、財會人員,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和企業納稅經辦人員。
課程大綱:
一、正確認識稅企爭議
1.為什么會出現稅企爭議?
2.稅企爭議問題為何都會成為難題?
3.為何我們害怕面對稅企爭議?
4.為何稅收難題總是越研究越難?
二、稅企爭議的應對理念與思維
1.稅企爭議數不清,依法納稅是原則
2.稅企爭議靠溝通,不懂政策溝不通
3.稅收政策千千萬,找到目標是關鍵
4.政策真空免不了,實質課稅是法寶
三、稅企爭議問題的八大申辯技巧
1.從稅收政策文意尋找突破口
-如何識別稅收文件的關鍵字?
-如何辨別“等內”還是“等外“?
2.從稅收政策的關聯性尋找突破口
-如何從文件的上下文突破爭議難點?
3.從稅收法規與其他部門法規之間的關聯性尋找突破口
-如何通過其他部門法的關聯解讀突破爭議難點?
4.從相反的政策規定需找突破口
-如何利用反證法化解稅企爭議?
5.從政策出臺的背景與情勢變更尋找突破口
-如何利用動態解讀稅收文件化解稅企爭議?
6.從涉稅事項的法律實質尋找突破口
-如何利用實質課稅原則化解稅企爭議?
7.從就事論理角度尋找突破口
-如何利用就事論理法化解稅企爭議?
8.從稅收協定尋找突破口
-如何利用稅收協定化解稅企爭議?
四、稅企爭議申辯實戰應用案例解析
(一)收入與納稅義務確認爭議申辯實戰案例
【案例】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是否都需要視同銷售?
【案例】以非貨幣資產抵償債務如何確認收入?未發生產權轉移是否需要視同銷售?價格以協議為準還是現價為準?
【案例】房地產企業拆遷還房如何確認收入?價格以補償協議為準還是現價為準?
【案例】不動產對外投資已交付未過戶是否發生納稅義務?
【案例】因債務人破產重整,應收賬款無法全額收回如何確認收入?
(1)已發貨未開票(2)未發貨未開票形成的庫存損失
【案例】購買方違約合同未履行收到違約金如何確認收入?是否繳納增值稅?
【案例】取得該項政府補貼到底交不交增值稅?判斷依據是什么?何時確認所得稅收入?
【案例】公司取得的政府賠償款是否確認收入?
【案例】《關于A信托計劃債務重組的協議》,債權人多收取的利息是否一次性確認收入?
【案例】新公司法下。注冊資本未到位可否轉讓股權?按實繳比例還是認繳比例確認收入?
【案例】注冊資本認繳制下,未分配利潤轉增資本個人所得稅何時繳納,稅務機關處理是否正確?
【案例】勞動合同到期取得的補償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案例】股東從公司大額借款自用真的有風險嗎?
【案例】關于差旅費補助和誤餐補助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
【案例】一次性補發若干年的工資如何繳納個稅?
【案例】離職補償超過n+1部分是否繳納個稅?
【案例】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預征依到底可不可以選擇?
【案例】固定資產賬面記載,未有實物是否繳納房產稅?
[案例]占用集體土地交不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案例】因投資資產未達到業績承諾讓渡股份,受讓股票是否應確認收入?
【案例】附對賭協議的股權轉讓行為,按合同價確認收入還是實際收款金額確認收入?
【案例】在租賃提土地上構建的房屋到底如何定性?如何納稅?
(二)稅前扣除項目爭議的申辯實戰案例
【案例】已經取得發票,未實際付款,進項稅能否抵扣?企業所得稅前能否扣除?土地增值稅前能否扣除?
【案例】企業匯算清繳年度成本費用未取得發票已經稅前扣除扣,在稅務機關發現后60日內取得發票,是否產生滯納金?在60日內未取得發票,但之后在五年內取得了發票,能否追補扣除?
【案例】收到個人代開發票,發票備注要求扣繳個稅,要不要扣?
【案例】所有銷售自產貨物并提供建筑安裝服務的合同都必須分開核算分開發票嗎?不分開發票可以嗎?
[案例]根據三方協議的方式,授權非集團內其他納稅人為發包方提供建筑服務,并由第三方直接與發包方結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繳納增值稅并向發包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務局不允許發票抵扣怎么辦?
【案例】兼職人員的報酬如何稅前扣除?屬于工資還是福利費?
【案例】沒有勞動合同,沒有社保,農民工取得的是工資還是勞務費?
【案例】取得了國家賠償的資產損失還能稅前扣除嗎?
【案例】發放職工子女醫療補貼能在稅前扣除嗎?
【案例】超過n+1補償部分可否稅前扣除?
【案例】A公司作為科技公司,本年研發費用為何不能享受加計扣除的政策?
【案例】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的研發用模具可否加計扣除?
【案例】使用年限為1年的軟件能否加計扣除?
【案例】因舊城改造土地置換取得新地塊成本如何確定?政府部門不開財政票據的做法是否正確?
【案例】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規劃但尚未開工建設的無產權車位可否預提成本并稅前扣除?
【案例】因拆遷提前終止租賃合同違約金可否計入拆遷補償費
【案例】分期付款利息可否計入土地成本在土地增值稅前扣除?
【案例】地方教育附加可否在土地增值稅前扣除?
【案例】全資子公司股權轉讓后還可以憑母公司票據扣除土地出讓金嗎?
(三)關于稅收優惠政策適用條件爭議申辯實戰案例
【案例】資源綜合利用優惠政策“垃圾”是指該目錄定義所表述的“等”字以內的垃圾,還是應包含“等”外的“垃圾”?
【案例】不按出資比例分紅取得股息紅利可否享受免稅政策?自然人有無納稅風險?
【案例】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
【案例】個人用技術投資到合伙企業是否可使用財稅(2016)101號文件規定的遞延納稅政策?合伙企業是否屬于居民企業?
【案例】母公司用地使用權出資設立全資子公司是否免征契稅?
【案例】可否只針對股權轉讓方股東進行利潤分配?
【案例】支付境外企業的技術援助費是否代扣代繳增值稅?能否享受企業所得稅免稅政策?
(四)關于虛開發票界定的爭議申辯實戰案例
【案例】三流不一致就一定屬于虛開嗎?
【案例】環開與對開是否屬于虛開發票?
【案例】借用公司資質,以其他公司名義開具發票并結算是否屬于虛開?
【案例】企業為了增加業績或融資虛增收入行為是否屬于虛開?
【案例】企業取得異常發票是否構成虛開?如何補救?
【案例】取得發票已證實虛開,如何申辯規避刑事風險?
【案例】有實際業務由第三方開具發票是否屬于虛開?如何處罰?
【案例】母子公司發票平進平出,子公司直接發貨,是否屬于虛開?
【案例】通過關聯建安公司或材料公司開具發票是否會被界定虛開發票?
(五)稅收違法行為性質的界定與處罰爭議問題申辯
【案例】不納稅申報是否構成偷稅?
【案例】申報不實是否屬于虛假申報構成偷稅?
【案例】政策理解錯誤導致少繳稅款是否屬于偷稅?
【案例】企業注銷了,稅務機關要求原股東補稅是否正確?
【案例】檢查期間企業主動補繳稅款是否影響偷稅性質的界定?
【案例】如何利用稅款追征期進行申辯?
【案例】補稅金額計算如何溝通與申辯?
董老師
中國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律師。從事財稅方面的理論研究與實踐30余年。擅長企業納稅方案的設計,納稅風險控制,合同涉稅風險管控、稅企爭議的協調以及集團公司的并購重組方案涉稅論證與籌劃。董老師是實戰型企業培訓師和資深財稅顧問,現任國內五A級稅務師事務所首席稅務顧問,中國稅務師協會后續教育特聘講師,北京稅務師協會專家師資庫講師,國內多家財稅培訓機構特聘講師,并兼任多家大型集團公司的稅務顧問,先后為數十家大型集團企業進行納稅風險診斷和財務內控診斷,為企業成功地進行稅收籌劃,并創造了巨大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