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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民法典》背景下人力資源法律風險防范與有效調崗調薪、裁員解雇及違紀問題員工處理技巧高級研修班(A單元)
【課程編號】:MKT024232
《勞動合同法》《民法典》背景下人力資源法律風險防范與有效調崗調薪、裁員解雇及違紀問題員工處理技巧高級研修班(A單元)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勞動關系管理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03月06日 到 2025年03月07日3500元/人
2024年11月28日 到 2024年11月29日3500元/人
2024年07月25日 到 2024年07月26日3500元/人
【授課城市】:廣州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勞動合同法》《民法典》背景下人力資源法律風險防范與有效調崗調薪、裁員解雇及違紀問題員工處理技巧高級研修班(A單元)相關內訓
【課程關鍵字】:廣州勞動合同法培訓,廣州社會保險法培訓,廣州調崗調薪培訓,廣州違紀員工處理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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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背景:
2008年起,隨著《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社會保險法》《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企業民主管理規定》《工傷保險司法解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等法律法規的相繼出臺或修訂,全國各地的勞動爭議案件出現了井噴、爆發等現象!近幾年來,沿海發達地區及一二線城市的勞動爭議案件依舊“穩中有漲”“持續遞增”,而內地欠發達地區及三五線城市的勞動者維權意識亦逐步增強,維權技能逐步提升!
2020年至今,國家出臺(含部分修改)了《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商業秘密司法解釋》《新勞動爭議司法解釋(一)》《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等眾多政策法規、司法解釋。經研究發現,這些新規定對企業的用工管理亦帶來極大的影響,帶來不少的法律風險!
國家人社部官網顯示:全國勞動人事仲裁機構和調解組織受理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2010年共128.8萬宗、2011年共131.5萬宗、2021年共140.3萬宗、2013年共149.7萬宗、2014年共155.9萬宗、2015年共172.1萬宗、2016年共177.1萬宗、2017年共166.5萬宗、2018年共182.6萬宗、2019年共211.9萬宗、2020年共221.8萬宗、2021年共263.1萬宗、2022年共316.2萬宗。
不可否認,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風險無處不在!廣大用人單位很有必要盡快學習相關政策法律法規,掌握防范用工風險和化解勞動爭議的技能技巧,掌握證明勞動者“不合格、不勝任、嚴重失職、嚴重違紀”的實操策略,以迅速構建行之有效的勞動爭議風險防范機制,以迅速杜絕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及敗訴的概率,以重新樹立與持續維護用人單位的管理權威!
綜上,我們特邀請國內著名勞動法、用工風險與勞動爭議實戰專家鐘永棣老師主講此課程。歡迎廣大企事業單位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課程特色:
稀缺性:此課程將勞動法體系和薪酬績效管理體系緊密相結合,國內極少出現此類課程。
針對性:課程內容精選了近幾年主講老師(及其專職團隊)親自處理過的且在不少用人單位內部也曾發生過的代表性案例,這些案例完全符合中國現階段的大環境、大氣候、大趨勢,極具參考性和啟發性。
新穎性:除前述提及的內容外,老師將隨時結合最新的勞資熱點,分析最新的司法判例,分享最新的實操策略。
實戰性:真實案例,與企業實際情況無異;老師毫不保留傾囊相授,干貨滿滿;學員把錯誤留在課堂,把正確的觀點、方法、工具、技能帶回去。
課程收益:
1、全面了解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2、透徹理解與人力資源管理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
3、深度培養預測、分析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風險的思維;
4、系統掌握預防和應對法律風險的實戰技能及方法工具……
學員對象
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總監/經理/專員及人事行政管理人員、工會干部、法務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相關律師等。
注明:該課程2天為一個單元,ABC各單元的內容是完全獨立的,不分先后順序;客戶可根據自己的需求選擇參加任一單元,或其中兩個單元,或參加所有單元。從全面、系統、深入學習的角度出發,我們建議參訓人員最好參加所有的單元。ABC各個單元的內容請查閱下面的課程大綱!
課程大綱
(第一天7小時,第二天6小時)
專題一:招聘入職環節
1.招聘條件中哪些情形構成就業歧視,怎樣降低風險?
2.《求職申請表》《入職登記表》的設計要點有哪些?
3.面試過程中需注意哪些法律風險?
4.背景調查的內容有哪些?
5.背景調查授權書的設計要點有哪些?
6.《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提出哪些要求?
7.如何撰寫《錄用通知書》,法律風險有哪些?
8.入職體檢應何時進行,體檢費用由哪方承擔?
9.勞動者無法提交《離職證明》,如何處理?
10.入職手續通常包括哪些,需注意哪些法律風險?
11.入職前后用人單位應告知勞動者哪些情況,如何保留證據?
12.如何預防勞動者“應聘欺詐”,如何證明勞動者“欺詐”?
專題二:特殊群體與多元化用工
1.是否存在“臨時工”,雇用“臨時工”執行哪些勞動標準?
2.如何判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3.勞動關系、雇傭關系、勞務關系、承攬關系有哪些區別?
4.公對私業務外包中,私人承包者招用的勞動者,與發包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5.在校學生實習期間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6.在校學生實習期間沒有簽訂任何合同協議,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7.實習協議的設計要點有哪些?
8.與應屆生簽訂三方就業協議需注意哪些法律風險?
9.招用已退休人員,如何辦理用工手續及預防相關風險?
10.招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沒有退休金的人員,如何處理?
11.勞務協議、返聘協議的設計要點有哪些?
12.招用在原單位停薪留職、放長假、內退人員,如何辦理用工手續?
13.招用非全日制人員法律風險有哪些,如何辦理用工手續?
14.使用關聯單位派駐的人員,如何操作及預防法律風險?
15.新法下勞務派遣面臨的主要風險有哪些?
16.新規定對勞務派遣同工同酬提出哪些新要求,如何規避同工同酬風險?
17.勞務派遣合作協議需注意的風險細節有哪些?
18.勞務派遣與業務外包有哪些區別?
19.實施內部承包法律風險有哪些,如何操作?
20.如何避免與勞務派遣工或承包方員工形成事實勞動關系?
專題三:勞動合同訂立
1.用人單位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是否有效,是否需要進行備案?
2.勞動合同的印刷裝訂需注意哪些法律風險?
3.勞動合同的蓋章簽名需注意哪些法律風險?
4.不交付勞動合同給勞動者,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5.勞動者借故拖延或拒絕新簽、續簽勞動合同,如何應對及舉證?
6.未新簽或未續簽勞動合同,需支付多長期限的雙倍工資,是否受到仲裁時效的限制?
7.補簽或倒簽是否需支付雙倍工資?
8.什么時候為最佳時間,簽署勞動合同、用工協議?
9.應否與屬于職業經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簽訂勞動合同?
10.企業收購兼并時,是否需重簽或變更勞動合同,如何操作?
11.在關聯企業之間轉移勞動關系,變更勞動合同還是重簽勞動合同,如何操作?
專題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是鐵飯碗,會不會增加用人單位的成本?
2.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均需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法解除的條件、理由有哪些?
4.該簽未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如何計算,是否存在時效?
5.滿10年或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是否應提醒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期間工作累計滿10年,能否要求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7.第三簽時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履行期間員工能否要求變更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連續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能否單方終止;員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能否拒絕?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由于醫療期、三期等原因續延合同期限導致勞動者連續工作滿十年,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能否拒絕?
10.是否有必要刻意規避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
專題五:試用期管理
1.可否先試用后簽合同,可否單獨簽訂試用期協議?
2.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中的“以上”“以下”怎樣理解?
3.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試用期為3-6個月”是否成立?
4.新員工試用期間休病假比較長,怎么辦?
5.離職后再次入職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6.員工主動申請延長試用期,怎樣操作才降低賠償風險?
7.試用期滿后解雇新員工要不要賠償,如何控制風險?
8.試用期最后一天解雇新員工,賠償概率為70%,如何預防?
9.試用期滿前幾天解雇新員工,賠償概率為50%,如何預防?
10.試用期間解雇新員工的程序有哪些?
11.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范圍包括哪些,如何取證證明?
12.《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如何書寫?
13.出現“經濟性裁員”的情況,能否裁掉試用期內的新員工?
專題六:績效管理與崗位調整
1.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調整工作崗位?
2.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調崗需征得員工的同意?
3.與員工協商調崗前,法律上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
4.競聘上崗、定期輪崗的法律風險有哪些,如何預防?
5.員工不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調整其崗位需變更勞動合同嗎?
6.調崗時沒有書面確認,員工到新崗位3個月后能否反悔?
7.可否對“三期內”女職工進行調崗?
8.明明考核不合格,但為何仍不能主張員工不勝任工作?
9.民主評議和360°考核方式,存在哪些法律風險?
10.法律上如何界定與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11.績效正態分布的做法是否合法?
12.不稱職等同于不勝任工作嗎?
13.對績效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如何合法辭退?
14.對排名末位者進行調崗、調薪、解雇辭退是否合法?
專題七:工資福利與薪酬調整
1.工資單上的項目哪些屬于工資總額的范疇?
2.怎樣理解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單上的項目哪些屬于最低工資的范疇,哪些不屬于?
3.勞動者提供虛假資料、信息,能否要求其退回全部或部分工資待遇?
4.調整工作崗位后,如何單方調薪、降薪?
5.如何通過薪酬調整處理員工失職、違紀等問題?
6.什么情況下可以扣減員工的工資?
7.員工自身原因造成企業損失,能否在其工資中抵扣損失?
8.值班算不算加班,如何防范風險?
9.未經單位確認,勞動者自行加班,能否主張加班費?
10.年薪制的員工能否主張加班費?
11.如何設計工資構成以降低加班費成本?
12.員工在工作日下班后加班,能否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費?
13.內部規定“已離職員工無權獲取年終獎”,真的有效嗎?
14.中途離職者,能否按時間比例索賠年薪余額、年終雙薪、未回款的銷售提成?
專題八: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每周6天,每天7小時,究竟加班了2小時還是7小時?
2.工作日停電停水等導致停工休息,能否要求員工周末上班,補回停工休息日?
3.綜合工時下,法定節假日是否屬于總的工作時間內?
4.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能否主張加班費?
5.病假、醫療期、產前假、產假、育兒假、年休假、婚喪假的享受條件、待遇標準;
6.如何預防問題員工泡病假?
7.用人單位是否必須批準員工請事假?
8.請事假,當月工資是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還是以工資總額減去缺勤天數計算?
9.產假期間提前回單位上班,工資待遇怎樣計算?
10.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能否休產假?
11.單位墊付產假工資后,員工不配合申領生育津貼,如何處理?
12.女職工在三期內,用人單位能否安排加班?
13.由于三期原因而續延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訂立一個新合同還是以書面通知續延?
14.用人單位能否解雇三期女職工,違法解雇三期女職工如何補償、賠償?
鐘老師
國內著名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實戰專家、勞動仲裁員、企業勞動爭議預防應對專家、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國內第一批倡導、傳播、實施“國家勞動法與企業薪酬績效有機整合”的先行者;國內原創型、實戰型、顧問型的培訓師。
鐘老師精通勞動政策法律法規和勞動仲裁、訴訟程序,擅長勞動用工風險的有效預防與勞動爭議案件的精準應對,善于把勞動法律法規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有機整合,通曉企業勞動爭議防范機制的構建和勞動用工管理體系的修正完善。鐘老師經常在客戶辦公現場、培訓現場為客戶、學員即時起草、審查、修改相關制度、合同、文書,或分析具體案件的應對思路;鐘老師獨到的現場的專業功底,每次都贏得廣大客戶、學員發自內心的好評與100%的信服!
鐘老師曾任專職勞動仲裁員,曾獲“廣州市優秀勞動仲裁員”稱號,期間審裁勞動爭議案件400多宗;多年來累積代理勞動爭議500多宗,參與或主持薪酬績效咨詢項目20多個,審查完善400多家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個人長期擔任30多家(累計200多家)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顧問;以鐘老師領銜的專家隊伍,長期為企事業單位提供勞動法常年顧問及各種勞資專項咨詢服務,客戶滿意度高達95%。
2004年開始鐘老師全國各地巡講勞動法、勞動關系課程,受益企業達30000家,直接受益學員70000多人,培訓地點涉及20多個省會城市及沿海地區大城市。鐘老師將枯燥的勞動政策法規溶入實際管理案例當中,將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法有機地整合在一起;課程內容80%為真實案例、20%為必備的重點法條;學員參與討論、互動,課程生動有趣,深入淺出,實戰型超強,讓學員即時學以致用!課程滿意度高達95%,眾多學員均表示:“第一次聽到如此實戰、實用、實效的勞動法課程!鐘老師非常務實、不說教、沒有商業味道,終于聽到了讓我不再后悔的精彩課程!”
鐘老師先后在《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中國社會科學報》、《人力資源》、《香港工業總會月刊》等報刊、雜志、媒體發表專業文章或采訪稿50多篇。
鐘老師曾為以下客戶提供咨詢、顧問、內訓(非公開課)服務:中國人壽、太平人壽、華康保險、廣發銀行、光大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郵政、國家電網、中國郵政速遞、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攜程旅行網、華鼎擔保、中鐵集團、深圳機場、黃河水電開發、中煙集團、南粵物流、新南方集團、深圳愛施德股份、深圳酷動數碼、合生創展、中海地產、方圓地產、珠江監理、珠江投資、蒙牛奶粉、三新地產、養生堂藥業、一品紅藥業、晶苑集團、廣州電信、國訊通信、益海集團、旺大集團、中遠物流、歐時力服裝、廣州嶺南集團、廣州蔬果集團、廣東交通集團、廣州無線電集團、珠??诎稄V場、比亞迪汽車、縱橫天地旅行網、蛇口船務運輸股份、北京得信佳和醫療、風神集團、中咨工程監理、廣藥集團、高士線業、利海集團、化建集團、深圳水務監理、深圳運發集團、深圳東部公交、新廣國際集團、美的集團、江蘇大全集團、沿海地產控股、深圳華僑城、信源集團、京城控股、廣東華農溫氏畜牧股份、國藥物流集團廣東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團、浙江新大集團、云南馳宏鋅鍺股份、廣州電力系統、信昌機器、云南鴻翔藥業集團、廣東廣電網絡股份公司、廣汽部件、中國十七冶集團、中國通信服務、歐普照明、中廣核集團、成都置信集團、中國移動、周大福、山東常林集團、益海嘉里集團……千余家企業。
曾參加過鐘老師培訓公開課的部分企業客戶:中國移動、中國南方電網、中國農業大學、中山大學、中廣核能源、珠江電影制片、萬科地產、蒙牛乳業、珠江啤酒、中國銀行、廣發證卷、興業銀行、中信銀行、中興通訊、中石化、中海油、百年糊涂酒業、保利房地產、富力地產、雅居樂地產、安踏、金蝶軟件、晨光乳業、廣州地鐵、立白集團、藍月亮、路虎汽車、志高空調、廣州電視臺、白云山制藥、加多寶、華為、江蘇銀行、廣東省電影公司、北京航空院、中國旅行社、廣東新華發行集團、百事(中國)、華潤建筑、獅王、內蒙古西拉沐淪集團、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挪威國家石油公司、金宸地產、安糧控股、南京質監檢驗院、天正集團、深圳巴士集團、NETSFIM(北京)農業科技、內蒙古金哈達煤炭化工、中國科學院、廣州汽車集團、君華集團、康佳集團、北京航空所、深圳郵政局、可口可樂、通用電氣、松下電器、中南大學、安霸半導體、酒鋼集團、本田汽車、一嗨租車、米其林輪胎、索尼、世紀龍信息網絡、艾默生、TCL、創維電器、國藥集團、吉林煙草、馬士基集裝箱、用友軟件、建滔化工集團、富士通、三一重工……幾萬家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