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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稅務會計培訓公開課
稅務會計培訓內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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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業涉稅實務問題處理與法律風險防控
【課程編號】:MKT055430
建筑業涉稅實務問題處理與法律風險防控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稅務會計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03月26日 到 2025年03月27日2680元/人
2024年04月10日 到 2024年04月11日2680元/人
2023年04月26日 到 2023年04月27日2680元/人
【授課城市】:深圳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建筑業涉稅實務問題處理與法律風險防控相關內訓
【課程關鍵字】:深圳涉稅實務培訓,深圳風險防控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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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當前,稅務機關有效實現了稅收征管的信息收集、數據比對及指標預警,大數據技術使得稅務監管手段“鳥槍換炮”,稅務稽查的剛性和威懾力得以強化。建筑業涉稅環節和涉及稅種較多,稅收征管環境變化及稅收政策的調整,將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較大影響。值此背景之下,建筑企業必須樹立正確的稅務管理理念,梳理業務流程,積極適應形勢,以專業防風險,以規范促發展。
本次課程結合建筑行業特點,圍繞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兩大主體稅種,并兼顧其他稅費,全流程多角度審視企業涉稅事項,幫助建筑企業深層次開展稅務“健康體檢”,對經濟業務進行一次系統的梳理、甄別、計算和確認,從而及時、準確、完整地反映稅務管理信息,有效解決稅收疑難熱點問題,進一步防范企業涉稅風險與財務人員崗位風險。
培訓對象
1.建筑施工業、勞務公司 CFO、財務總監、財務經理、稅務經理、財稅人員、主管會計等涉稅管理部門相關人員;
2.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財稅咨詢機構等稅務專業人士;
課程收益
1、了解稅收征管新形勢,適應稅收征管新環境;
2、準確把握建筑業重特業務政策要點及執行口徑,解決實務操作中熱點及難點問題,進一步提高企業稅務管理水平;
3、從稽查角度分析稅局檢查發票的途徑及手段,幫助企業財務人員在稅局及企業之間轉換視角看待發票問題,掌握企業發票處理技巧。結合實務案例分析發票違法行為對企業及個人帶來的影響,有效幫助財務人員提升企業發票風險管控實戰能力。
課程大綱
第一節:稅收征管新形勢及對建筑業的影響
一、金稅四期進展情況及其對納稅人的影響
1.正確認識金稅四期
2.數電發票試點及其深遠意義
二、近期稅收新政解析
1.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
2.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
3.支持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政策
4.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稅收政策
三、相關案例
第二節:建筑企業異地工程項目成立施工單位的選擇與籌劃
一、建筑企業異地項目一般有幾種運作模式 二、項目部模式如何納稅申報
三、項目部預繳增值稅時能否扣除分包款?
四、項目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能否扣除分包款?
五、分公司模式如何納稅申報及優缺點?
六、建筑企業異地工程項目是否必須在當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七、建筑企業異地工程項目成立施工單位的籌劃要點
八、相關案例
第三節:建筑企業收入確認實務問題處理與檢查應對
案例1:某建筑企業未按完工進度結轉收入被稽查定性偷稅,追征兩稅并處1倍和0.5倍罰款。
案例2:某建筑企業留抵退稅1.94萬元被稽查,因隱匿收入補滯罰共計500余萬元。
案例3:某建筑企業跨年度工程未結轉收入、分包工程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稅前列支被定性偷稅,補滯罰1500元萬元,企業提起訴訟
案例4:某建筑企業2017 - 2021年納稅情況被稽查,繳納滯納金220余萬元
一、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增值稅的時間管理
2.跨期合同業務如何開具發票
3.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一般規定
4.建筑業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特殊規定
二、建筑業材料購進業務應注意的風險點與法律風險防控
1.合同未明確銷售結算方式,發生爭議怎么辦?
2.合同未明確降稅是否降價,發生爭議怎么辦?
三、建筑業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原則
2.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的一般規定
3.建筑業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的特殊規定
四、建筑業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風險點與風險防控
1.未按完工進度法確認收入的涉稅風險
2.發票取得及處理的5個時間節點
3.按完工進度法確認了收入與成本,但成本發票尚未取得,匯繳時需要調
增嗎?
五、建筑業“兩稅”收入確認的差異性及實務處理
1.建筑業稅務預警指標 — 兩稅收入比對不符
2.建筑企業“見票入賬”方式的涉稅風險
第四節:建筑業增值稅計稅方法實務問題處理與風險防控
案例1:我公司2018年-2020年有9個水利建筑工程,簽的是甲供材合同,按簡易征收納稅。現在審計已結束,工程款也全部撥付。現在政府審計人
員說根據政策規定這五個項目不屬于甲供材項目,應按9%繳納增值稅,
要求我公司補繳6%的增值稅共計5300萬元,并加收滯納金……
案例2:某建筑企業未按規定留存合同備查,稅局否定簡易計稅,按一般計稅補征稅款,定性偷稅處以罰款。
案例3:某建材公司錯誤適用簡易計稅被稽查,補滯罰近1000萬元。
案例4:某混泥土生產企業由一般計稅改為簡易計稅,未按規定轉出進項稅, 補稅及滯納金500多萬元。
一、建筑業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政策背景及意義
1.建筑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2.建筑行業購進業務特殊性
3.稅率(征收率)設計
4.簡易計稅相對于營業稅時代并未顯著降稅
二、建筑業一般納稅人簡易計稅方法的兩種類型
1.選擇型簡易計稅
2.強制型簡易計稅
三、如何精準把握簡易計稅政策要點,合法降低稅負
1.如何理解清包工?
2.如何理解甲供材?
3.甲方提供水電能否按甲供材適用簡易計稅?
4.甲方轉供水電能否按甲供材適用簡易計稅?
5.包工包料工程能否按甲供材適用簡易計稅?
四、一般計稅項目中途是否可以改為簡易計稅?
1.政策規定
2.實務問題處理
五、簡易計稅方法備案管理政策變化?
1.項目備案制
2.一次備案制
3.留存備查制
六、收到預收款是否必須預繳增值稅?
1.什么是全空間預繳?
2.個人提供建筑服務收取預收款是否預繳增值稅?
七、收到預收款在哪兒預繳增值稅?
1.本地項目預收款
2.異地項目預收款
3.非預收款,即工程過程中、完成后收到的款項是否預繳?
八、建筑企業收到預收款后怎么預繳?
1.一般計稅方法預繳計算
2.簡易計稅方法預繳計算
九、扣除分包款需提供哪些資料?如何提供?
1.基本規定
2.營改增試點后分包款中貨物發票扣除爭議及解決
十、支付的個人(個體戶)分包款可以扣除或抵扣嗎?法律風險如何管控
1.什么是違法分包?法律責任?
2.分包給個人(個體戶)是否違反《建筑法》及有關法規?
3.個人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如果無效,分包人能否請求給付工程款?
4.分包給個人,是否違反稅收有關法律法規?
5.分包給個人,取得的發票能否抵扣進項稅或差額扣除?
十一、不同項目預繳的增值稅,能在當期應納稅額中抵減?
十二、有大量進項稅額留抵,還要繼續預繳增值稅?
十三、收到預收款未依規預繳增值稅有什么稅務風險?
十四、建筑企業異地項目預繳稅款實操流程
1.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的處理
2.增值稅預繳表的填寫
3.項目預繳稅款的計算
4.預繳增值稅在機構所在地的納稅申報
十五、建筑業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實務問題處理
1.增值稅抵扣原理與反原理
2.哪些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3.哪些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
4.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如何劃分?
5.不動產、固定資產轉用途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十六、建筑企業留抵退稅實務問題處理
1.留抵退稅基本規定
2.留抵退稅實務操作
3.有大量留抵稅額,又不符合留抵退稅條件,也未被批準停止預繳,怎么辦
第五節:建筑業混合銷售實務問題處理與風險防控
案例1:某建安公司合同總標的3.6億元,其中設備采購2.8億元、安裝服務0.8億元,如何選擇最優納稅方案?
案例2:某設備批發銷售公司合同總標的3.6億元,其中設備采購2.8億元、安裝服務0.8億元,如何選擇最優納稅方案?
一、兼營與混合銷售的區別 二、混合銷售的一般規定
三、外購貨物同時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處理
四、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處理
五、銷售電梯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增值稅處理與合同簽訂
六、園林綠化工程增值稅處理與合同簽訂
七、對混合銷售分別簽訂合同,就可以分別適用不同稅率嗎
第六節:掛靠業務涉稅問題處理與法律風險風控
案例1:工程掛靠中,虛開發票引發的合同糾紛案
案例2:關注掛靠模式下的虛開發票問題
案例3:被掛靠建安企業“不知情”不是發生風險的借口
一、《建筑法》關于掛靠行為的法律責任
二、稅法關于掛靠業務的實務處理
三、被掛靠人因掛靠人提供虛假發票被查處,經濟責任何在
四、被掛靠人因掛靠人提供虛假發票被查處,法律責任何在
五、掛靠費是否繳納增值稅 六、掛靠費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 七、掛靠業務法律風險防控
第七節:建筑業幾項特別業務涉稅實務處理與風險防控
一、砂石等建筑材料涉稅實務問題處理與風險防控
1.外購砂石加工后能否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2.砂石料無法取得發票怎么辦
二、租賃業務涉稅實務處理與風險防控
1.建筑設備租賃適用稅率
2.腳手架租賃適用稅率
3.不動產租賃適用稅率(征收率)
三、以房抵款業務涉稅實務問題處理
1.房屋產權轉移登記至建筑企業自身名下
2.實際成交價高于約定價格
3.房屋產權轉移登記至第三方名下
4.實際成交價低于約定價格
四、BT、BOT、PPP、EPC等業務增值稅處理
1.相關概念
2.不同模式下分別按什么項目繳納增值稅
五、相關案例
第八節:虛開發票實務問題處理及法律風險防控
案例1:某上市公司涉嫌虛開發票,董事長等四高管被抓。
案例2:老板買普通發票,老板和會計均被判刑。
案例3:某建筑企業連續3年為房地產公司虛開發票8千萬元。
案例4:某檢察機關對虛開發票10家民企依法不起訴
案例5:七家建筑企業虛開發票3億元,均被免于起訴。
案例6:某建筑企業虛開發票390多萬元,相關人員被判刑。
一、虛開發票及其法律責任
1.什么是虛開發票
2.虛開發票的行政及刑事責任
3.掛靠行為屬于虛開發票嗎
4.有貨虛開如何定性
5.司法機關關于虛開發票罪定性的口徑變化
二、取得虛開專票實務問題處理及檢查應對
1.非善意取得虛開專票稅務處理
2.什么是善意取得虛開發票
3.善意取得虛開發票進項稅能否抵扣
4.善意取得虛開發票可否稅前扣除
5.善意取得虛開發票補繳稅款時是否加收滯納金
第九節:建筑業“三流一致”實務問題處理與檢查應對及法律風險防控
案例1:理解政策有誤,“三流不一致”抵扣被查,補稅400多萬元
案例2:三方協議下的增值稅進項稅究竟能否抵扣?
一、什么是“三流一致” 二、“三流不一”屬于虛開嗎
三、“三流不一”能否抵扣進項稅 四、“委托付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五、稅務機關執行口徑 六、司法機關執行口徑
七、母公司中標交由子公司施工的可操作性何在
八、合同簽訂必須體現“三流一致”嗎 九、“三流一致”政策適用范圍
十、案例分析與實務問題處理及法律政策依據
現場咨詢答疑(帶上問題聽課效果更佳)
吳老師
——20多年稅務管理工作經歷,多次參與大型企業稅務稽查,參與查處重大出口騙稅案件,查處數十起虛開發票案件,獲得“征管能手”、“稽查能手”等稱號,具有扎實的稅收理論基礎和豐富的稅收管理及籌劃實踐經驗;
——自營改增試點啟動以來,全程參與每一次試點工作(包括:前期調研及準備、戶籍接收、對內對外政策培訓、納稅輔導、上線運行及疑難問題處理等具體實務操作),尤其擅長建筑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全流程的涉稅風險管控,善于從實戰的角度理解和運用稅收政策,精準把握政策執行口徑,能將稅務機關的征收管理與納稅人實務操作相結合,探究企業經濟業務涉稅問題的處理方法和技巧;
——授課風格:深入淺出,善于以通俗的語言詮釋晦澀生冷的法規條文;風趣幽默,讓學員在輕松愉快中開拓學習思路;案例源于實戰,翔實精巧,引人入勝;激情洋溢,課堂氣氛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