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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管控與結算審計實務操作暨《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精要解讀與案例解析專題培訓班
【課程編號】:MKT051045
“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管控與結算審計實務操作暨《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精要解讀與案例解析專題培訓班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項目管理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09月26日 到 2025年09月27日3280元/人
2024年10月11日 到 2024年10月12日3280元/人
2023年10月20日 到 2023年10月21日3280元/人
【授課城市】:貴陽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管控與結算審計實務操作暨《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精要解讀與案例解析專題培訓班相關內訓
【課程關鍵字】:貴陽建設工程造價培訓,貴陽工程合同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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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工程總承包模式反映了市場專業化分工趨勢和風險規避要求,是建筑業改革與發展的重要突破 口。新一輪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的熱潮已經到來,并促進建筑業改革不斷邁上新的臺階。住建部、 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2019]12 號)并于 2020 年 3 月 1 日正式施行,標志著我國工程建設行業的改革發展進入了嶄新的新階段。住房和城鄉 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2020 版合同示范文本,對助力工程總承包優化升級、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具有重要意義。 工程造價一直是建筑市場博弈的焦點,工程造價管控、計價分歧、施工合同糾紛、工程價款調 整與結算審計疑難問題越來越引起各市場主體的高度重視。 當前形勢下工程造價與結算審計問題比較突出。工程設計變更、人工材料漲價、計價糾紛、結 算糾紛、工程款糾紛等等各類造價問題嚴重困擾著各參建方,如何在造價層面予以防范?避免不必 要的損失!以及產生糾紛后如何有效處理?工程造價有哪些新動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計價 與結算有哪些熱點與難點問題?如何確定工程造價?這都是在工程實踐中亟需掌握的重中之重。 為實現各方合作共贏的夢想,我中心決定舉辦“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管控與結算審計實務操作 暨分險防范視角下《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精要解讀專題培訓班”。我們將工程 造價與結算審計疑難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課程對象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管理、工程監理、工程咨詢、招標辦、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投資項目評審中心、招標代理等)總經理、總造價顧問、法務總監、項目管理、商務談判、招標投標、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中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業務相關的直線管理人等。
課程大綱
第一部分
(一)全過程控價難點與對策
1.概算定額、估算指標如何適用?
2.沒有預算定額,最高投標限價如何編制?如何報價?
3.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市場價格如何確定?
4.如何依據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編制概預算?
5.設計限額、建造標準、合同價格,對結算造價影響?
6.沒有概算定額,如何報價與結算?
7.沒有定額,綜合單價如何計取?
8.市場詢價,分部分項的組成要素量如何確定?
9.清單計價,市場詢價如何推行?
10.當出現新的合同外清單時,怎么定價?
11.如何來判別成本是否合理?
12.如何根據實時價及實施量進行結算?
(二)招投標階段造價問題
1.不平衡報價問題
2.暫列金漏傳問題
3.招標工程設計圖紙標明按“二次設計”、“深化設計”等字眼的,如何考慮該費用
4.招標控制價,措施費漏項
5.招標控制價項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或與工程規范要求不符問題
6.招標控制價綜合單價不統一或偏離市場價問題
7.招標清單、投標清單、招標控制價組價明細不一致問題
8.設計圖紙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不一致問題
9.設計優化造成部分工作刪減引起的同價款調整
10.清單計價模式下暫估價問題
11.清單量大于圖紙量造價問題
12.清單招標、費率招標中的臨時措施費問題
13.施工總承包(單價包干)項目中標了,暫未簽訂合同,現發現中標價格低于市場價,如何 處理
14.停工、窩工、用工簽證、機械臺班造價問題
15.有初步設計和財評審定概算,采用報下浮率并填報概算清單的方式
(三)合同簽訂階段造價問題
1.變更引起的費用超額調整合同價款
2.不可預見的外界障礙或自然條件簽證造價問題
3.不利地質條件造價問題
4.初步設計發包與結算完不成概算量扣款問題
5.措施費包干,紅線外措施費調整?
6.當事人對工程價款約定了固定價的情形下,是否絕對不能申請鑒定
7.對于施工措施項目沒有設計圖紙,但是在工程造價占比比較大的,例如鋼平臺、施工圍堰、施工便道、水塔拆除,如何考慮該費用
8.信息價計算主材價格造價問題
9.延期期間能否調整合同約定的調差權重
10.延期期間能否增加管理費?是否增加管理費與延期時間關系?如增加管理費,計算標準如何?
11.降效費、趕工措施費如何計算比較合理?
12.中標后拒絕簽訂合同問題
13.甲供材造價合同取費基數問題
14.合同約定材料、人工等價格包死條款的風險及爭議處理
15.黑白合同對工程履約、竣工結算的影響
16.合同中約定價格調整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門文件規定執行
(四)履約階段造價問題
1.惡劣天氣工期順延造價問題
2.二次報價問題
3.二次植筋費、高支模費問題
4.發生設計變更的,能否調整固定價款
5.分包未簽施工合同結算問題
6.工程變更、工期和價款調整造價問題
7.工程量變更引起包干措施項目費調整
8.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安全文明施工費調整爭議
9.混合逾期,材料調價差
10.人工費調整、材料價差調整問題
11.工程量清單錯漏項問題
12.措施項目費調整問題
13.消耗量定額缺失、信息價格缺失等問題
14.EPC,公路 08 定額,18 定額,預算高
15.地鐵,概算,下浮,總價包干,一部分變更,明挖變暗挖,變更部分,套預算定額
16.輕軌,ppp+epc,官方文件要求甲方初設,現乙方要求初設
(五)結算階段造價問題
1.圖紙與現場標高不一致,投標答疑與報價風險
2.只有監理人員簽字而沒有建設單位的簽字及蓋章的簽證能否作為結算的依據
3.設計變更導致綜合單價重新確定問題
4.設計變更或施工圖有誤造價問題
5.無效施工合同中“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問題
6.先施工后簽合同造價問題
7.結算超設計造價問題
8.可研估算立項與結算超限額問題
9.沒有詳圖或具體使用部位造價問題
10.簽名+“同意”、簽名+“情況屬實”、簽名+“以上情況屬實,同意結算”,有何區別
11.簽證直接簽金額就大大減少甲方事后審價審減的空間
12.情勢變更、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無限風險問題
13.人工浮動工資、議價項目、材料價格造價問題
14.已竣工項目,不驗收、不結算問題
15.地鐵盾構機開挖,前期甲方管線挪移,趕工措施費
16.交通局概算包干,護坡塌方
(六)結算審計與財評
1.路橋公司,EPC,財政評審,材料費,信息價
2.EPC,跨鐵橋,超概,掛靠
3.實際施工與設計圖紙不一致,結算如何調整
4.招標文件約定施工過程核價問題
5.招標控制價中沒有趕工措施費,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因業主原因需要施工單位進行趕工, 趕工措施費如何計算比較合理?
6.EPC 項目合同及范圍外的結算原則
7.當事人約定以行政審計、財政評審作為工程款結算依據的,按照約定處理。
8.行政審計、財政評審部門明確表示無法進行審計或者無正當理由長期未出具審計結論,當 事人申請進行司法鑒定的,可以準許。
9.在雙方當事人已經通過結算協議確認了工程結算價款并已基本履行完畢的情況下,國家審 計機關作出的審計結論或財政評審意見,不影響雙方結算協議的效力。
10.中標合同與另行約定以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不一致,如何處理?
11.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結算依據,能否變更結算約定?
12.審計機構超越資質范圍出具審計報告,審計結果能否作為結算依據?
13.政府審計結果是否影響雙方當事人結算協議的履行?
14.審計機關對發包人的竣工決算審計結果對承包人與實際施工人約定的結算方式的影響?
15.合同約定以決算審核部門審核結果作為結算依據的,審核結果能否作為結算的依據? 如果已經按照造價咨詢機構的結論,全部支付完了工程款項,審計機關時候又提出審減的意見,這種要怎么處理?是要把錢追回來么?如果追不回來了,經辦人員要被追責么?
第二部分
(一)2020 版工程總承包合同誕生緣起
1.大勢所趨:中央和地方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
2.繼往開來:充分認識推行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重要性
3.鉥心劌目:2020 版工程總承包合同制定過程及內容對比介紹
(二)2020 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精要解讀
1.工程總承包各參與方管理職責條款:新增[發包人的管理],引入并完善[工程師]制度
2.合同價格條款:區分稅率,細化合同價格組成
3.合同價格條款:引入《價格指數權重表》,改變“變更”界定方法
4.自然環境、地質條件、技術標準和其他不可預見困難等風險的分擔條款:不可預見困難制 度或可促進發承包人雙贏
5.發包人資料錯誤的風險承擔條款:發包人承擔資料錯誤風險,承包人可依約索賠
6.索賠條款:案例講解
7.建筑工人權利保護條款:工資、安全、健康、保險等全方位保護建筑工人
8.發包人的違約責任條款:發包人履約是保障項目順利進行的前提
9.承包人的違約責任條款:承包人履約是保障項目順利進行的關鍵
10.竣工驗收和缺陷責任:理順竣工驗收相關條款,引導使用履約保函
11.不可抗力條款:不可抗力的停工損失為雙方合理分擔
專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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