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理培訓分類導航
企業管理培訓公開課計劃
企業培訓公開課日歷
2024年
財務管理培訓公開課
財務管理培訓內訓課程
熱門企業管理培訓關鍵字
《政府投資條例》新政下地方政府債務處置與投融資機制改革
【課程編號】:MKT044547
《政府投資條例》新政下地方政府債務處置與投融資機制改革
【課件下載】:點擊下載課程綱要Word版
【所屬類別】:財務管理培訓
【時間安排】:2025年09月26日 到 2025年09月30日2800元/人
2024年10月11日 到 2024年10月15日2800元/人
2023年10月13日 到 2023年10月17日2800元/人
【授課城市】:銀川
【課程說明】:如有需求,我們可以提供《政府投資條例》新政下地方政府債務處置與投融資機制改革相關內訓
【其它城市安排】:杭州 太原 大連 深圳 鄭州 青島 ???/a> 廈門 南寧 成都 昆明 呼和浩特 烏魯木齊
【課程關鍵字】:銀川政府投資條例培訓,銀川政府債務處置培訓,銀川投融資機制培訓
我要報名
咨詢電話: | |
手 機: | 郵箱: |
培訓介紹
當前,控制地方政府債務以及防范金融風險已成為中央經濟工作的重點之一。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取決于政府債務治理能力,提高政府債務治理能力的關鍵是要將債務風險真正關進制度的籠子,財政作為主管部門責無旁貸。各種政策法規接連發布,城投融資越扎越緊、政府債務管理再成焦點。近期財政部財預〔2018〕34號文、財預〔2018〕35號文和財金〔2018〕23號文的精神進行深入解讀,并針對政府債務、國資國企改革、融資平臺轉型和突破融資瓶頸等問題,展開深度交流和研討,旨在系統學習和貫徹十九大以來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講話精神,尤其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所做的《2018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緊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扶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扎實推進各項改革和發展戰略,認清政府規范舉債和融資平臺公司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把握新的歷史機遇,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推動融資平臺轉型。
各地區要充分認識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重要性,下一步要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把防范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嚴格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規范政府舉債程序,積極發揮政府規范舉債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作用,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但從當前來看,部分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融資問題仍時有發生,部分金融機構違規操作的行為仍然存在。因此,為了幫助相關單位及時了解國家部委最新出臺相關政策,熟悉在新規下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重要性,掌握政府產業基金、城市產業基金怎樣實施落地、融資平臺轉型等相關知識和運作實務。我中心舉辦"新形勢下地方政府債務處置監管、投融資創新及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實操專題培訓班"。
培訓對象
政府:各地方政府部門(財政、發改、金融、建設、市政、水務、交通、環保、農業、產業園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
企業:地方政府性融資平臺公司(城投公司、投資公司、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國有資本經營中心、水利投資公司、交通投資公司)等負責人。
培訓內容
(一)《政府投資條例》解析
1、《政府投資條例》立法背景和宣貫部署;
2、《政府投資條例》主要內容和條文解析;
3、政府投資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和審批要點;
4、三類政府投資方式及其管理要求;
5、政府投資決策、實施和監管的新要求;
6、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的地位及其應用;
7、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編寫和審查新要求;
8、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寫和審查新要求;
9、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投資概算核定新要求;
10、政府投資項目開工建設和竣工新要求;
11、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規范;
12、政府付費和補助類PPP項目的依法管理;
13、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違法責任。
(二)相關政策解析
1、《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形債務風險的意見》(中發〔2018〕27號)及其附件解讀;
2、《關于保持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力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101號)要點解讀;
3、財預〔2017〕50號、財預〔2017〕87號、財金〔2018〕23號、發改辦財金〔2018〕194號文、銀監發〔2017〕55號、保監發〔2018〕6號文等配套文件解析。
(三)地方政府債務的認定與化解
1、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認定
2、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3、政府隱性債務的化解方案(經營性資產置換、資產債務重組及債轉股等模式);
4、增加隱性債務的防范及問責;
5、需要關注的債務
(1)需要關注債務的概念與性質;
(2)需要關注債務的認定意義;
6、防止處置風險的風險
(1)保障繼續融資需求;
(2)貸款展期與債務重組。
(四)地方政府投融資模式的重構
1、地方政府投融資模式重構的背景
(1)隱性債務過高將會造成區域財政危機或金融危機;
(2)監管政策徹底打破傳統的政信合作機制;
2、地方政府投融資模式的重構思路
(1)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職能的重新定位;
(2)地方投融資交易結構的轉變;
(3)提供基建及公共服務市場化模式的轉變。
(五)平臺公司市場化轉型的政策規定
1、平臺公司的認定
(1)平臺公司的概念及歷史意義
(2)27號文對平臺公司的性質認定
(3)平臺公司的發展歷程
2、推動平臺公司轉型的直接政策規定及間接性鼓勵規定
(1)直接政策:國發43號文、財預50號文、中發27號文;
(2)間接政策:財政23號文、國發42號文、27號文、101號文
(六)平臺公司轉型的目標與流程
1、平臺公司轉型的目標
(1)化解債務風險和實現造血功能;
(2)承擔公益性支出和扶持地方產業;
2、平臺公司轉型的流程
(1)來自于政府的支持;
(2)盡職調查和初步方案的編制;
(3)平臺公司內部的評議
(4)銀行確認、備案與公告。
3、平臺公司轉型完成的標志
(1)銀監會名單內的平臺公司;
(2)非銀監會名單內的平臺公司;
(3)平臺公司轉型的成果展示;
(4)警惕失敗的轉型及補救方式。
(七)平臺公司轉型的業務之一:資產與債權債務方面
1、資產的認定及處置
(1)公益性資產的認定及處置方式;
(2)無權屬證明的資產的認定與處置;
(3)有效“四資”(資金、資產、資本、資源)的注入。
2、債權的認定
(1)債務人為社會第三人的情形;
(2)債務人為政府及所屬部門。
3、債務的認定與處置
(1)分類認定平臺公司債務的屬性;
(2)從全方位設定隱性債務的化解方案;
(3)對“需要關注的債務”的認定與處置;
(4)重視平臺與財政部門的認定分歧。
(八)平臺公司轉型的業務之二:企業戰略發展規劃
1、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的思路
(1)關于國有企業公益類與商業類屬性的劃分;
(2)因地制宜的做好戰略發展定位;
(3)股權多元化、混改是平臺公司轉型的必由之路。
2、公益類項目的發展
(1)公益類項目的分類及運作模式;
(2)重視城市環境運營領域;
(3)重視康養領域。
3、商業類項目的發展
(1)特色產業與特色資源的結合;
(2)房地產與建筑產業;
(3)產業投資基金領域。
4、區域綜合開發項目的主導
(1)平臺公司參與區域綜合開發的必要性;
(2)平臺公司的操作思路;
工業地產開發;
以房地產與商業地產開發進行資金平衡;
基金與產業導入相互融合。
(九)平臺公司轉型業務之三:組織架構和現代企業制度核心要點
1、組織架構的設立
(1)“1+N”重組架構模式的類型及要點;
(2)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組建;
(3)黨委在國有企業中的地位。
2、公益類與商業類企業的考核指標
(1)公益類考核企業的關注點;
(2)商業類考核企業的關注點。
3、股權多元化及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平臺公司轉型中的應用
4、職能部門的設置
(1)處理集團管控核心職責界面與子公司授權管理之間關系
(2)注意“因事設崗”與“因人設崗”的結合
5、企業員工的薪資、績效與激勵方案
(1)推行企業高管年薪制;
(2)企業高管的激勵方案與員工持股;
(3)員工的薪酬體系制定的主要關注點;
(4)員工的績效考核。
(十)公益性項目的投融資模式
1、具有經營性的公益性項目
(1)PPP模式(側重財政補貼);
(2)特許經營模式及其與PPP的區別;
(3)項目融資的要點及案例。
2、非經營性的公益性項目
(1)PPP模式(側重政府付費);
(2)政府購買服務及其與PPP的區別;
(3)ABO模式的探討。
3、轉型后平臺參與公益性項目的模式
(1)平臺公司開展公益類項目的政策性支持;
(2)公益類項目的獲取流程;
(3)經常性支出及資本性支出項目的代建及ABO模式;
(4)平臺合規的融資代建模式;
(5)資源補償模式的應用。
(十一)產業新城及片區綜合開發
1、采用PPP模式
(1)資源補償的合規性
(2)資源補償的土地招拍掛問題;
(3)投融資問題。
2、非PPP模式下平臺公司的參與模式
(1)土地的問題;
(2)房地產開發的資金平衡問題;
(3)運用產業基金
(4)如何實現產業資源的整合。
(十二)產業基金
1、平臺產業基金與政府引導基金的區別和聯系
(1)政府引導基金的概念、限制與現狀;
(2)平臺產業基金的性質;
(3)兩種基金對于地方經濟的作用。
2、產業基金的種類
(1)產業引導基金:針對地方經濟和資本金;
(2)產業投資基金:針對產業鏈;
(3)風險投資基金:針對高增長企業。
3、基金合伙人的選擇
(1)基金管理人的選擇;
(2)基金出資人的選擇
(3)基金設立的保障性措施;
4、基金的合規性操作模式
(1)股權投資的主導性特點;
(2)名股實債的合規性問題;
(3)對賭模式的應用。
專家老師
培訓班擬邀請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開發銀行等專家講課,并安排交流研討。